广西对少数民族教师实施普通话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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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至26日,100名广西各地的少数民族教师在广西百色学院接受普通话培训,这是广西举办的第三期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班。广西壮族自治区语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举办普通话培训班对提高广西教师普通话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自治区语委办副主任张跃介绍,2006年8月广西举办的首期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班成效很好,100名学员的普通话等级都得到了普遍提高。其中,从三级乙等提高到三级甲等的2名;从三级乙等提高到二级乙等的1人;从三级甲等提高到二级乙等的61人;从三级甲等提高到二级甲等20人。100名学员中,等级得到提高的共84人,其中,提高了两个等次的达21人。
据介绍,此次培训是受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委托,培训班为期15天,学员是柳州、桂林、河池、来宾等市少数民族聚居地的乡、镇、村中小学和教学点的普通话在三级甲等及以下的少数民族教师。培训班由6名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两名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负责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普通话基础理论、普通话口语训练等,学员在结业时将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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