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学校、教师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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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即将到来,上海市教委19日对外宣布:上海所有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不得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学校、教师在办班过程中违规收费。
记者19日从2008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纠风办等7个部 门再次发出警示,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提高班;严禁高等学校及其教职工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此外,各类学校不得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各种收费补习班、培训班。
此外,上海市教委规定,各类学校须严格规范学校代办和服务性收费。除规定允许的代办和服务项目外,学校不得为其他任何单位开展代办和服务或代为宣传、推销等提供条件。学校代办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并据实结算。在为学生代办的过程中,学校和教师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
上海市教委主任薛明扬表示:为了更好地治理教育乱收费,上海教育行政部门将继续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肃惩处违规收费行为,努力构建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符合上海实际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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