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特岗计划”招聘9000教师到农村任教
报名时间:第一阶段5月5日—5月6日;第二阶段5月22日—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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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06、2007两年来,贵州省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为全省30个县补充农村教师近4000名。在此基础上,今年贵州将国家“特岗计划”有关扶持政策与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采取通过国家、省、市(州、地)、县四级“特岗计划”,招聘“特岗教师”。这是贵州省省、地两级财政为财力困难、师资缺口大的县提供中小学教师工资性收入来源保障的首次尝试。
报名资格
据介绍,国家、省级“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市(州、地)、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分别由各市(州、地)、县自行确定。在编教师(含2006年和2007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省、市(州、地)、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将通过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直或相近)和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第一阶段招聘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5日—6日。第二阶段招聘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6月2日。笔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30。具体的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内容等有关信息,报名者可登陆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查询。
教师待遇
另外,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为三年。在三年聘期内,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聘期内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各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县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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