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8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启动
定向生毕业后任教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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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时间确定
据悉,今年各设区市都要参加全省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要求参加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08年高考或中考的应届高、初中毕业生,且志愿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考生要按照省高招办和省中招办2008年招生计划所列院校和定向专业填报志愿,填报高中毕业三年制志愿可以是跨地区的生源;填报初中毕业五年制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需求县(区)的生源。
招收初中毕业五年制的定向生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16日,需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招收高中毕业三年制的定向生报名时间为7月26日至28日,考生在网上填报专科(高职)院校志愿。
13所学校承担定向培养招生任务
记者了解到,2008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原则上由以下院校承担:宜春学院(高安校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新余高等专科学校、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江西师范大学鹰潭学院、九江职业大学、赣南教育学院、江西教育学院赣南分院、上饶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师范分院、东华理工大学行知学院、井冈山大学小学教育师范分院。
定向生违约须交纳违约金5000元
为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能够“招得进、学得好、留得住”,县(区)教育局、培养院校和定向生三方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协议书》。定向培养的学生专业合格、品学兼优,各门课程成绩85分以上的予以办理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直接回协议县(区)乡镇中小学任教。
此外,考生师范专科毕业、同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安排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任教时间不少于5年。定向生毕业后不履行协议到指定学校任教,即自动放弃分配资格,不得向组织提出其他分配要求,同时须向县(区)教育局交纳违约金2000元,向培养学校交纳定向培养费3000元。
来源:南昌日报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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