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社会人员不得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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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我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暂不受理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据《信息时报》报道,今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2008年6月30日前(含30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高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和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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