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办教师退养金不低于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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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厅发布消息,我省调整民办教师离岗退养费标准,新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最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调整我省民办教师离岗退养费标准的通知,新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据介绍,以前超过此标准的仍按以前标准执行。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可以超过此标准。民办教师离岗退养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调整离岗退养费的对象及其他事项,仍按照此前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三家联合下发的调整我省民办教师离岗退养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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