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今起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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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省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今起接受报名,3月14日前受理社会人员报名,3月17日至3月21日受理各高等学校组织的应届毕业生统一报名。
教师资格分七种类型
教师资格分为七种类型,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中,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高等学校在职在编的教师。
申请认定须具备条件
据了解,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且不符合规定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考试,获得考试合格证书。取得外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效。同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获得国家语委承认的二级乙等普通话等级证书。
此外,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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