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市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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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2008年全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启动,3月10日至3月14日受理社会人员报名,3月17日至3月21日受理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统一报名。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防止一些中介机构(或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不接受中介机构(或公司)代社会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
今年我市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是:2008年6月30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在本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且不符合规定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补修“双学”考试报名时间与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同时进行,5月10日在赣州城区进行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有效。大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具备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学历条件者,不能参加当年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据悉,2007年,我市申报各类教师资格总人数为12556人,认定9581人,其中,认定高中教师资格3245人、中专教师资格38人、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1人,认定初中教师资格4269人、小学教师资格1537人、幼儿园教师资格481人。
来源: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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