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教育局:民办教师可享同等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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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已确立民办教育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领域优先发展的原则,将积极试行国有民办、股份制合作的办学形式,逐步开展部分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转制为民办学校;鼓励教师在公、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在昨天(2月27日)“昆明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挂牌仪式上,市教育局姚宏副局长透露了我市即将出台的《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中的部分内容。《意见》提出,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将可同等享受到和公办学校退休教师一样的退休金。
即将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民办学校教职工与公办学校教职工享有同等法律地位,政府将坚持做到学习培训、评优评先一视同仁;教学管理、教育科研一视同仁;对学生一视同仁;在招生中一视同仁;在学校建设规划上一视同仁。民办学校教师可比照事业单位购买各项保险,可保证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拿到的退休金与公办学校退休教师的退休金一样。在人事代理上,民办教师也与公办教师相同,人事档案将全部进入昆明市人才中心教育分中心管理。据姚宏透露,政府还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初步确定学前教育在校生达到500人以上,高中阶段教育达到900人以上的,奖励额度将比往年提高很多。
据悉,昨天挂牌的“昆明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是我市第一个以政府名义设立的、专为民办教育服务的机构。它将为全市民办学校代理人事管理,协调办理民办学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协调指导党、团、工会等组织建设等,为即将出台的《昆明市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做好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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