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开反对补课被辞退 状告学校索要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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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精神抚慰金20万
2003年9月,肖兵从自己所教班级开始,发动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学生集体签名“反补课”,成了媒体口中的“反补课英雄”。
罗村高中认为,从2004年9月1日至今,肖兵没有到罗村高中上班,也没有履行过任何请假手续,已构成旷工事实。考勤情况的证明资料已经被法院采纳,仲裁裁决书和法院判决书均对肖兵旷工事实予以确认。2007年12月,学校作出了《辞退处理书》。
2007年12月20日,肖兵将“老东家”南海罗村高中告上南海区法院。肖兵称,在2004年学校组织的罗村高中2003-2004年年度考核中,他被评为全校150名教师中唯一一位“不称职”的教师。后来,该考核结果经佛山市中院判定考核违反程序,已被撤销,同年9月份南海区教育局也公开表态撤销了这个不合理的考核结果,但学校和教育局至今没有给予公开道歉。肖兵表示,正是这个考核结果导致罗村中学连续四年不给自己安排工作,不发一分钱,甚至公开辞退。肖兵向法院提出,要请求法院判令罗村高中在广东省及佛山市主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
学校称并未损害其名誉
昨日,该案在佛山南海法院公开审理。在庭上,肖兵的律师指出罗村高中使得他人对原告的客观名誉评价降低,原告的名誉受到侵害。罗村高中称没有对肖兵名誉造成任何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处理决定,当事人以其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对于该案,法院应该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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