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中国最大的教师招聘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广告联系

您当前的位置:教师招聘 > 教师政策
站内搜索

技术水平考试 4至5年内青海中小学教师需持证上岗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3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青海省启动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制度,全体中小学教师在4至5年时间内,需通过国家级认证考试。

  为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日前,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提出,从2007年开始,力争用4至5年时间,让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任教师全员参加培训,使全体中小学教师通过国家级认证考试。2008年,我省首批试点地区在西宁市、海东地区、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开展培训和考试认证。同时,将在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和海西州其余地区,开始第二批试点工作。

  据悉,全省考试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开展,首次考试将于今年11月开始。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和颁发的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合格证书将作为教师具备教育技术知识、技能与能力的证明。

  《意见》规定,所有在职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均必须参加“计划”培训。参加初、中、高等级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基地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计入当年的教师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50学时;并与教师职称评定、聘任与培训衔接。

  来源:西海都市报

打印】【关闭】【推荐给好友 】【进入论坛】【页面纠错

  中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最受欢迎的教师招聘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证020165号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Mail to:
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