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中国最大的教师招聘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广告联系

您当前的位置:教师招聘 > 教师政策
站内搜索

江西:教师资格认定禁中介机构“插手”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备受社会普遍关注的2008年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全面启动。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召开的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和考试时间较去年有所提前。

  报名和考试时间比去年提前

  2008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与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受理社会人员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14日,受理高等学校组织的应届毕业生统一报名时间为3月17日至3月21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时间为:5月10日上午进行教育学课程考试;5月10日下午为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申报人员普通话须达二级乙等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

  考试费为每考生60元/科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收费按省计委、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对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考试人员可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费,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按每考生60元/科的标准收取。

  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来年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书在当年及下一年申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内有效。

  认定机构不得接受中介代为申报

  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防止一些中介机构(或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得接受中介机构(或公司)代社会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791-6219536,8627978;电子信箱:shifc@jxe鄄du.gov.cn。

  来源:新法制报

打印】【关闭】【推荐给好友 】【进入论坛】【页面纠错

  中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最受欢迎的教师招聘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证020165号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Mail to:
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