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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为加速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步伐,将在继续做强做大工科、医科优势的同时,以超常规手段大力加强文科建设,现决定面向海内外招聘法学、艺术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加盟中南大学并分别担任法学院院长和艺术学院院长,以此推动学校法学学科、艺术学科向国内一流水平快速迈进。
一、应聘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学风严谨,师德好;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3、学术造诣高,在教学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国内外学术影响;
4、熟悉本学科前沿领域,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受聘后能快速凝聚一支高水平的科研学术团队,具备带领我校法学学科、艺术学科快速赶超国内一流水平的能力;
5、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行政管理经历,最好具有高校院、系管理工作经验;
6、能全职来校工作。
二、招聘程序
1、应聘者从中南大学主页(http://www.csu.edu.cn)点击人事处(表格下载)下载填写《中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登记表》,于2005年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南大学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并同时寄送个人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科研学术成果证明等);
2、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察对象;
3、通知被考察对象来校参加面试,学校组织专门班子进行综合测评和考察;
4、学校公示拟聘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受聘者开始履行职责。
三、受聘者待遇
1、受聘者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外,享受10万元/年岗位津贴;
2、向受聘者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科研启动和学科建设配套经费;
3、提供150平方米以上可售房源,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及安家费20万元;
4、配偶及子女随调,并为配偶安排合适工作。
四、聘任说明
应聘院长首次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一年后学校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目标及要求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受聘。
五、联系方式
1、中南大学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马跃如 汪平 联系电话:(0731)8836107 邮编:410083 邮箱:rlzy@mail.csu.edu.cn
2、中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韩清波 联系电话:(0731)8836141 邮编:410083 邮箱:D-zzbcsu@mail.c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