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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诚邀海内外精英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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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

  南京理工大学是直属国防科工委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分建而成,地处中山陵风景区,校园占地3118亩。学校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1998年9月,江泽民同志为学校亲笔题写了校名。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外语系,并建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覆盖面达9个二级学科)、2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3个省部级重点建设的品牌、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中心,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12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40个博士点、110个硕士点、55个本科专业及MBA 、MPA、工程硕士授予权。

  学校现有教职工3064人,其中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目前共有各类在籍生27149人,其中研究生4246人,在校本专科生14950人,外国留学生202人。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深受社会各行业的欢迎和赞誉。学校既是教育中心,也是科技中心,设有科学研究院和30多个研究机构,承担了大批重点科研项目,科技经费逐年上升,2006年达3.63亿元。是“全国专利工作试点示范高校”,创办了全国第一个依托大学和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为学校推进成果转化、加强社会服务构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学校与几十个国家5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还成立了由40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董事会。

  学校现任党委书记陈根甫研究员,校长王晓锋教授。

  南京理工大学诚聘“长江学者”、“紫金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全国重点大学,座落在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面积3118亩。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现已建成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中心,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40个博士点;教职工3097人,工程院院士5人,博士生导师205人。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水平,我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教育部“长江学者”、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设岗学科

  “长江学者”、“紫金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的设立以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为依据,与创新学术团队培育、重大研究项目攻关以及学校急需发展学科的建设相结合,主要包括以下学科领域:

  兵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力学、物理学、数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生物医学工程、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招聘条件见教育部“长江学者聘任办法”。(www.cksp.edu.cn)

  (二)“紫金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有创新精神;心胸开阔,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注重团队建设,具有组织、领导学术队伍的能力。
  2、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或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术方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科研合作、对外交流基础,能带领一支学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4、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务(或相当职称)。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当职务)。

  (三)“长江学者”、“紫金学者”特聘教授保证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保证每年在学校工作2个月以上。

  三、有关待遇

  (一)“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除享受教育部“长江学者聘任办法”规定待遇外(详见“长江学者聘任办法”),其住房、安家费、科研起动费等参照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详情到rsc.njust.edu.cn查询)。

  (二)“紫金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待遇如下:

  1、“紫金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除享受正常的工资、津补贴待遇外,还享受6-10万元的“紫金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校外及海外引进者,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其住房、安家费、科研起动费等参照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为 “紫金学者”特聘教授提供20~50万元团队建设经费,重点支持以“紫金学者”特聘教授为带头人的团队建设,加强与国内外同领域知名专家的学术交流。
  3、学校根据 “紫金学者”特聘教授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及本人意愿,设立以“紫金学者”特聘教授为负责人的研究机构,以便于“紫金学者”特聘教授开展工作。
  4、学校为“紫金学者”讲座教授每月提供1~1.5万元生活补贴。

  四、应聘办法

  1、申请“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讲授)填写最新版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从www.cksp.edu.cn 下载)。
  2、申请“紫金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者”特聘(讲座)教授申请书》(从rsc.njust.edu.cn下载)。
  3、提供详细的学习工作简历以及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教学、科研工作业绩材料(论著、论文、科研、获奖、担任重要学术职务等)。
  4、学校将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评审,其中确定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推荐人选,报教育部评审。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人:刘中 王赓
  联系电话:0086-25-84315580、84316943
  Email: eeliu@mail.njust.edu.cn wang.geng@mail.njust.edu.cn
  传真:0086-25-84315580

  需求人才计划

  1、院士;
  2、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
  3、2008年毕业的32岁以下博士(不包括委培、定向)。

2008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单位
学科(专业)名称及
方向
学历
联系方式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博士
院长:钱林方
025-84315790
联系人:石敏
025-84315446
导航、制导与控制
博士
弹药工程
博士
机械设计及理论
博士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博士
机械电子工程
博士
燃烧学
博士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博士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博士
精密仪器及机械
博士
工业设计
博士



化学
博士
院长:王连军
025-84315518
联系人:龚锦梅
025-84315479
应用化学
博士
化学工程
博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
生物工程
博士
核科学与技术
博士
含能材料装药
博士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博士





产业经济
博士
负责人:恢光平
025-84315961
联系人:赵澜
025-84315965
国际贸易学
博士
企业管理
博士
情报学
博士
会计学
博士




工程热物理
博士
联系人:钱吉胜
025-84315652
流体力学
博士
导航、制导与控制
博士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博士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博士


应用数学/基础数学
博士
院长:杨孝平
025-84315772
联系人:臧其龙
025-84315585
计算数学
博士
数理统计
博士
金融数学
博士
凝聚态物理
博士
光学/光学工程
博士
力学
博士
土木工程
博士
工程力学/测试技术
博士



科学技术哲学
博士
院长:宫载春
025-84315890
联系人:朱元祥
025-84315237
行政管理/公共管理
博士
社会学
博士
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方向)
博士
单位
学科(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历
联系方式



通信与信息系统
博士
院长:陈钱
025-84315550
联系人:张婷
025-84315546
信号信息处理
博士
光学工程
博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博士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
博士
电路与系统
博士




计算机系统结构
博士
院长:唐振民
025-84315655
联系人:考持坤
025-84315960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博士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博士
计算机应用技术
博士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博士
院长:薄煜明
025-84315973
联系人:彭栋
025-84303010
系统工程
博士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博士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博士
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
新电工技术
博士



飞行力学/空气动力学
博士
院长:王中原
025-84315990
联系人:钟秋
025-84315476
飞行控制
博士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博士
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
博士
热工自动化
博士
流体力学
博士
力学
博士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博士


英语语言文学
博士
主任:张权
025-84303181
联系人:王英民
025-8430318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
主任:王裕民
025-84315765
联系人:郑俊娟
025-84315840


体育教育训练学
博士
联系人:王海燕
025-84315301
篮球训练(高级教练)
本科




管理学
硕士
负责人:费晓燕
       薛素林
025-84315261
    84303007
经济学
硕士
会计学
硕士
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
建筑工程管理
硕士
法学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
高等教育学
硕士
辅导员
硕士

2008年度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单位
学科(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历
年龄要求
人数
意向人员
备注
机械工程学院 精密仪器及机械
<50
1
  飞行测控与GPS应用等
机械工程学院 艺术设计
硕、博
<45
1
  专业带头人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博士
45
1
   
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
45
1
   
化工学院 核科学与技术
博士
45
1
   
电光学院 光学工程
不限
不限
1
   
经管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
<50岁
1
涂忆柳
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教授,拟聘讲座教授
理学院 力学(固体力学)
博士
<40岁
1
   
理学院 计算数学或信息安全
博士
<52岁
1
  学科带头人
理学院 数理统计、随机过程与应用概率、金融数学
博士
<53岁
1
  学科带头人,博导
理学院 凝聚态物理
博士
<45岁
1
   
理学院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博士
<45岁
2
  学科带头人
材料系 材料学
博士
<45岁
1
   
材料系 材料加工工程
博士
<45岁
1
   
合计
15
   

2008年校、学院(系)机关、直附属等单位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单位
岗位名称
专科(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历要求
总人数
从事具体工作
学校要求
发展规划处 学科建设管理 管理学/高等教育学
 
1
学科建设管理 “211”及以上外校
计划及项目管理 管理学/经济学
 
1
计划及项目管理 “211”及以上外校
财务处 审核岗 会计学
 
1
经费审核 外校
国际交流合作处 翻译岗 英语专业
 
1
口笔译 上外、北外、南大、复旦
审计法规处 工程预决算审计岗 建筑工程管理/或法学
 
1
承担学校新建、修缮项目审计  
现代教育中心 技术总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技术总负责 不限
图书馆 系统维护与开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系统管理与开发 “211”及以上外校
本科辅导员
 
7
本科辅导员 “211”及以上外校
研究生辅导员
 
5
研究生辅导员 “211”及以上外校
合计
19
   

  南京理工大学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为适应自身建设与发展的需求,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高层次、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到我校工作,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进校有关待遇

  1.院士

  对调入学校全职工作的院士,学校提供不低于20万元安家费和不低于200万元科研启动费(根据需要经论证后确定)。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在住房、家属随调、第三代入学(托)安排、学术助手和梯队配备、出国研究和交流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政策。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相当层次人员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相当层次人员来校后学校提供不低于10万元安家费,50~2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根据需要经论证后确定),在符合国家住房政策的前提下提供140平米左右可售住房一套或60万元住房无息贷款(其中一次性发放24万元,余下每年发放3.6万元,十年发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及学校的岗位津贴等待遇,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其他类型高层次人才

  来校后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科研启动费申请报告,由学校给予10~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根据需要经论证后确定);学校提供5~10万元安家费,在符合国家住房政策的前提下提供130平米左右可售住房一套或45万元住房无息贷款(其中一次性发放15万元,余下每年发放3万元,十年发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以及学校岗位津贴等待遇。

  4.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师资补充人员进校工作有关待遇

  (一)科研启动费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新补充教师,在报到后半年内可按进校时的职称及学历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科研启动费申请书》,学校审核后可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费。具体标准如下表:

类别
科研启动费(万元)
工科
其他
教授
4~8
3~5
副教授
3~5
2~3
博士
2~3
1.5~2

  (二)住房待遇

  1.购买非学校提供商品房的无息贷款办法与标准及安家费

  学校对于师资补充的新教师,在购买非学校提供商品房时,提供住房无息贷款及安家费。具体标准如下表:

类别
无息贷款(万元)
安家费(万元)
一次性贷款
每年贷款
贷款总额
教授
10
2
30
4
副教授
8
1.3
21
3
博士
6
1.2
18
2

  对学校急需重点发展学科的高水平师资补充人员,在符合国家住房政策,学校房源允许的前提下,可提供可售校长机动房。

  3.周转房

  对师资补充人员,学校根据房源情况在校内提供福利性成套周转(过渡)房,周转(过渡)房面积不超过90平米,过渡期不超过5年。周转房面积标准如下:

类别
周转房面积(平米)
教授
90以下
副教授
80以下
博士
70以下

  (三)工资及岗位津贴

  新补充的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岗位津贴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配偶安置

  学校对师资补充已婚新教师的配偶不再安置,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给予新补充教师配偶(非南京户口)一次性安置费:教授5万,副教授、博士后4万,博士3.5万。

  1.如不享受配偶安置费,新聘用的师资补充教师的配偶如符合当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条件的,可参与竞聘。受聘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受《南京理工大学关于教职工家属进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家属名额的限制。

  2. 新聘用教师配偶在异地工作,且未被学校聘用的,其档案及人事关系均可由其本人申请委托江苏省人才交流中心南京理工大学分中心管理,管理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其他

  (一)1998年11月30日(含)前参加工作者,其住房无息贷款不含国家规定的住房货币化补贴。

  (二)1998年12月1日(含)后参加工作者,在享受住房无息贷款的同时,其国家规定的住房补贴仍由学校逐月缴存。

  (三)若夫妇双方均为教学科研一线教师,按无息贷款标准高的一方发放住房无息贷款,另一方无息贷款不再发放,符合条件可享受安家费。

  (四)享受无息贷款的人员,住房无息贷款按年度发放,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统一由财务处打入工资卡。如第一年考核不合格,贷款缓发一年,无息贷款发放期相应顺延一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人事关系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六)款计算办法偿还学校贷款。

  (五)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买学校提供的住房后,不能同时享受本办法中的住房无息贷款。引进人才如享受本办法中的住房无息贷款,学校不再提供可售住房。引进人才在学校工作未满十个考核合格年度,调离学校时,住房由学校按其购买时售房价回购。

  (六)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人员,从本次进校之日起在校工作满十个考核合格年度,经学校同意,可不偿还贷款。享受无息贷款在校外购房人员,如未满十个考核合格年度,则应偿还学校所发贷款,偿还额度具体算法为:实际发生贷款总额-应贷款总额÷10×考核合格年度。申购校内住房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对高层次人才,部分紧缺学科引进高水平人员,可一人一议,适当提高待遇。

  四、该文件适合于自文件下发后引进的人才

  五、如遇特殊情况,由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联系方式

  1、详细需求情况及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请访问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st.edu.cn
  2、学校网址:http://www.njust.edu.cn
  3、电子信箱:szb@mail.njust.edu.cn
  4、联系电话:025—84303007   84315261
  5、传真:025—84303007
  6、联系人:薛素林  韦慧民   费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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