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村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我国小学入学率十年来稳定增长
近日,有单位和学者就我国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发表了相关研究报告,其中一些有关数据引起社会关切,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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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答:进入本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一是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不断改善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在广大农村地区,最漂亮的建筑是学校。二是从2006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率先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从2008年开始,这一政策推广到全国城乡所有地区,有力地保障了适龄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三是普遍建立了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并不断提高补助标准。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约2600万在校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这些政策的落实,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加之家长对子女教育越来越重视,送孩子上学成了自觉行动。我国小学入学率从2001年99.1%到2011年的99.8%,一直保持着稳定增长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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