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帮助贫困大学生走出就业困境 需要多方努力 2008-04-14 16:47   ·京高招照顾政策微调 思想品德突出可降分录取  2008-04-14 15:00   ·教育部:高校教学评估存在弄虚作假与形式主义 2008-04-14 10:55   ·高校有责任帮助大学生“村官”安心扎根农村 2008-04-14 10:12   ·户籍限制 进度不同 农民工子女纷纷返乡就读 2008-04-14 10:09   ·南京:民办幼儿园名称不得出现“国际”等字样 2008-04-14 10:07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上海农民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有免学杂费权利
2008-01-28  中国教育报  计琳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上海力促农民工子女“上好学”

  入读公办学校同样享受免学杂费权利

  “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将接受到优质的教育,这对孩子们来说是最好的新年礼物。”日前,新当选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农民工代表张伟雄兴奋地对记者说。张伟雄指的“礼物”是上海市教委日前正式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到2010年,上海70%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将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初中生原则上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办学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小学也将逐步转为有法人资质的民办学校。

  据统计,截至2007年9月,在上海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已达38万人。其中,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的近22万人,占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总数的57.1%;另有42.9%在上海的258所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此次上海出台的《意见》将从制度上给予农民工子女更有力的保障,不仅要让农民工子女“有学上”,更要让他们“上好学”。

  今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接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比例将提高到60%,并在2010年达到70%左右。其中,鉴于初中阶段实验课等对师资和设备要求较高、多数农民工子女学校难以达标的现实情况,到2010年,上海适龄农民工同住子女将全部进入全日制公办初中就读。而这些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将与城区孩子一样享受包括免除学杂费、评优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各种权利。

  为不影响上海户籍学生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情况,预测区域内未来几年学龄人口的分布情况,特别是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流入和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好公办学校建设规划,保证配足公办学校,扩大公办中小学资源,对农民工同住子女采取公办学校整校招生、设立分部、独立编班、插班就读等多种形式,解决其入学需要。

  而在小学阶段,上海将采取逐步把农民工子女小学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办法。政府明确定下的“硬杠杠”包括:小学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两名专任教师;校长须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教师须有教师资格证书等。

  据悉,对纳入民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上海市政府将提供服务和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学校健全管理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在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实行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基础上,由市、区财政按学生人数给予补贴。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京公办校不得办民办校 招生情况应向社会公布
· 周洪宇代表建议发放农民工子女高中“暂读证”
· 人大代表王元成访谈:为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梦
· 郑州完善农民工子女入学条件 超生子女将受限
· 浙江农民工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全免费”
· 福州市采取多项举措提高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
· 关心农民工子女成长的计划资助项目向社会招标
· 缩短农民工子女学习差距 豫一些学校掀起新浪潮
· 南京民工子女享免费义务教育
· 户籍限制 进度不同 农民工子女纷纷返乡就读
  主编信箱 | 投稿
教育专题:全国教育系统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
·惠普“e校园”有奖调查
·第24个教师节特别专题
·城乡全面免费义务教育
·汶川大地震英雄教师谱
·理性爱国 发愤成才
  文献资料
·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
·2007年全国高校优秀...
·2007年全国教育系统...
·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名单
·2007年全国中小学德...
  教育黄页
·理工科通讯(2008/12)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