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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2019-12-18 CERNET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公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管理,根据《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创新项目到期前官网发布结题验收通知,创新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到期后的30日内按要求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各类结题报告及知识产权成果。项目负责人应当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结题申请与材料提交后,CERNET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启动审查。经过各项验收程序,对符合结题要求的,准予结题并发送验收意见通知项目负责人。

第二章 验收程序

  第四条 技术测试

  项目开发任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出测试申请,搭建测试环境,配合结题验收测试组(以下简称测试组)完成技术测试。

  第五条 验收材料审查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到期后一个月内填报、提交完成所有结题材料,包括《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结题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结题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预算完成表》(以下简称预算完成表)、《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结题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以及知识产权成果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并签字盖章、提交。

  其中,《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结题测试报告》(以下简称测试报告),由验收测试组完成测试后负责提交。

  第六条 参加大赛

  所有在研创新项目任务完成后均须报名参加本年度由赛尔网络有限公司主办的“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按照大赛通知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审定合格后直接晋级大赛总决赛。参加大赛为项目验收必要条件。

第三章 审查及评审标准

  第七条 技术测试步骤

  项目负责人须积极配合项测试组,做好项目成果交付与测试工作。

  第一步:项目组在项目到期后30日内提出测试申请,提交《测试环境和功能列表说明》、《技术创新点说明》和《用户手册》等文件。

  第二步:项目组在提交测试申请和材料后访问赛尔网络IPv6IaaS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yun.cngi.edu.cn),申请适合本项目运行环境的云主机。在管理员审核通过并下发IP地址、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主机自行搭建验收测试运行环境,配合完成验收测试实施。

  第八条 技术测试评审标准

  采用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完成研究内容、实现创新点,形成预期成果并达到考核指标,认定为技术测试通过。

  技术测试不通过的,退回须在30日内修改补充,重新提交,复测。复测仍未通过的,提交专家复核。

  第九条 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取得的进展、成果转化与应用情况、预算完成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等,并编制工作报告。

  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与方法、研究取得的技术成果以及技术推广与应用前景分析等,并编制技术报告。

  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编写完毕,按流程签字盖章后提交。

  申请提交后由专家评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退回补充修改:

  (一) 报告格式不规范的;

  (二) 内容编写虚假的或不详尽的;

  (三) 不符合任务合同书约定的。

  退回的流程须30日内修改补充,重新提交,由专家复审。复审仍未通过的,提交专家委员会做最终复核。

  第十条 预算完成表、审计报告提交方式及评审标准

  项目经费原则上在项目周期内需全部支出完毕,项目负责人需会同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核实原始票据及账目,如实填报《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预算完成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同时,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单位进行的项目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预算完成表签字盖章后,和专项审计报告一起提交。

  报告提交后由专家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退回补充修改:

  (一) 预算完成表手续不全、支出金额不达标或不合理的;

  (二) 未做专项审计报告的;

  (三) 不符合任务合同书约定的。

  退回后须30日内修改补充,重新提交复审。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成果评审标准

  本项目研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成果,且按照任务合同书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论文、软件、数据库、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

  专利权人处要添加“赛尔网络有限公司”,顺序和发明人不要求;赛尔公司配合签订专利代理委托书。

  软件著作权人处要添加“赛尔网络有限公司”,顺序和作者不要求;赛尔公司配合签订软件合作开发协议。

  论文应注明“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和项目编号,如“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NGII201XXXXX)”,英文是“CERNET Innovation Project(NGII201XXXXX)”;鼓励论文到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首发,不会影响别刊正式发表。

  材料提交后由专家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需退回补充修改:

  (一) 专利、软著所有权人未添加“赛尔网络有限公司”的;

  (二) 论文未注明“赛尔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和项目编号的或标注错误的;

  (三) 不符合任务合同书约定的。

  退回后须于60日内补充修改,重新提交复审。

  第十二条 参加大赛与通过标准

  创新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后,按照创新大赛要求参赛报名、通过IPv6知识机考后参加决赛。

  大赛评审专家结合创新项目展示及答辩情况现场进行打分,根据得分高低选拔出获奖项目,同时认定成果验证是否通过。

第四章 结题验收

  第十三条 技术测试通过、结题材料审查合格、参加大赛并成果验证通过,则该项目符合结题要求,准予结题并发送验收意见通知项目负责人。

  第十四条 验收过程中,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符合结题验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结题:

  (一) 未参加技术测试或测试未通过的项目,在项目到期后半年内(2年期项目一年内)修改并提交复测,若逾期仍未通过测试的;

  (二) 未提交验收材料或提交但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在项目到期后半年内(2年期项目一年内)补充修改并提交复审,若逾期仍未复审通过的;

  (三) 未参加创新大赛或成果验证不通过的,参加下一届创新大赛复验,若仍未通过验证的;

  第十五条 因故终止执行或验收不通过结题的项目,不予拨付尾款,且结余资金应当退回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 对于验收不通过结题的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新项目,并相应减少所在承担单位申报新项目的名额。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创新项目专家委员会和赛尔网络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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