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中央财政决定在原“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以原共建资金支持的普通高校为主体,适当扩大支持范围,重点支持一批办学层次较高、办学特色鲜明、符合行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高校。进一步改善其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以及行业发展服务的能力。
2010年3月2日,财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题座谈会在湖北咸宁召开,全国共有十几个省(市)财政厅教科文处负责人及十几所高校的校长(副校长)和财务处长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总结交流了自2000年财政部实施共建专项资金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重点讨论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领导也对2010年以后中央财政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地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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