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学院2008年诚聘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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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求实求发展 创业创新创特色
——与时俱进的黑龙江科技学院

黑龙江科技学院坐落在哈尔滨市松花江畔,原名黑龙江矿业学院,是原国家煤炭工业部所属的院校。1998年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后,隶属关系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黑龙江省管理为主,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具有矿业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始建于1947年,1978年复建,1997年通过国家教学合格评价,并作为两所典型高校之一在全国做了经验介绍。经过60余年的“自强不息、创业创新”,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矿业工程为特色,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固定资产14.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1亿元;设有16个教学单位、36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管、文、经、法6个学科门类。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拥有4个省重点学科、7个省重点专业、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2005年建成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瓦斯固化储运实验室,成为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基础研究中心9个实验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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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39人,生师比15.5:1,教授151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为56.34%。有省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优秀教师5人,省模范教师3人,省劳动模范2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16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9人。
学校以“大德育、大工程、大实践”理念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实践,把德育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强化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着力培养思想道德素质高,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十五”以来,本科生共有3097人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在全国、全省大学生各类竞赛中获奖1154项,获奖数量和层次均为省内高校领先水平。近年来,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2%以上,连续五年保持省内高校前列。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8篇,获得国家专利5项。
学校坚持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1978年率先提出“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学导式”教学法,得到教育界的普遍认同,并予推广。“十五”以来,学校承担“省新世纪教改工程”等教研课题296项;获省优秀教学成果奖21项,省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98项,省部级优秀教材奖2项;建成省精品课9门,国家精品课1门。1999年,学校教务处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
学校坚持“以作为求地位、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思想,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契机,围绕国家煤炭工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近几年承担国家自然基金、教育部重点项目、省重大科技项目120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67项,每年为地方经济创效益数亿元。还每年为区域煤炭行业定向培养400名本科生,得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充分认可,并向其他省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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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先后与俄罗斯、加拿大等国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和科技交流,不断引进、吸收、消化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国际合作办学的新经验,受到省教育厅的肯定和推广。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从欧洲引进了先进设备和技术,建成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现代制造工程中心。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在历史中形成传统,在发展中弘扬特色,以特色提升办学活力,铸就了反映办学传统和时代特征的“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和“求真求实、创业创新”的校风,突显了“一高一强”(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形成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三重”(重德育、重工程、重实践)的办学特色,为煤炭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4万余名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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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是省内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校)等4项国家级荣誉,“省文明单位标兵”、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状”(是省内五所高校之一)等42项省级荣誉。2000年以来,学校党委连续七年被黑龙江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05年作为三所典型高校之一在省教育厅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做了专题报告。
今天,黑龙江科技学院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搞好一个科学定位,遵循‘两大’规律,实施‘三条线’管理,推进‘四个’转变”的办学方略,全面落实“大德育、大工程、大实践”的教育理念,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着力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创建新型科技大学而努力奋进!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科技大学建设,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特聘教授
(一)龙江学者
应聘学科: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企业管理
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学风严谨,科学道德高尚,为人正派;学术造诣高深,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2、教授、博士生导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能够在第一线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3、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团结协作、拼博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注重学术梯队建设,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5、近五年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并被SCI索引论文5篇,或被EI索引论文8篇,或被SSCI索引论文1篇;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项(其中一等奖1项)。
6、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聘期一般为三年。
服务期任务目标:
1、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领先水平,并有较大的创新与贡献。
2、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起一支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获得一项国家级科技奖(单位和个人均在前三名),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4、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并被SCI索引论文3篇以上,或被EI索引论文6篇,或被SSCI索引论文1篇。
5、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积极开展指导博士生(含联合培养)、硕士生工作。
有关待遇: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6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30万元;提供公寓住房;岗位津贴10万元/年,工资以及其它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提供必要的实验、办公条件和团队支持。
(二)校级特聘教授
应聘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
应聘条件:
1、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教授、博士生导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能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3、学术造诣较高,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和前沿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成果和发展潜力。
4、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够带领本学科达到省级重点学科水平。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注重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近五年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并被SCI索引论文至少4篇,或被EI索引论文8篇,或被SSCI索引论文1篇,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7、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聘期一般为三年。
服务期任务目标:
1、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省内领先水平,并有较大的创新与贡献,使本学科建设达到省级重点学科水平。
2、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起一支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3、面向黑龙江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1项;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获得一项国家级科技奖(单位在前三名,个人在有效名次范围内),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前两名);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1项。
4、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并被SCI索引论文3篇,或被EI索引论文6篇,或被SSCI索引论文1篇。
5、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积极开展指导博士生(含联合培养)、硕士生工作。
有关待遇: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4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20万元;提供公寓住房;岗位津贴5-8万元/年,工资以及其它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提供必要的实验、办公条件和团队支持。
(三)讲座教授
应聘条件:
1、热心为我校服务,学风严谨,科学道德高尚。
2、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教授、研究员职务或在国外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能开设本学科前沿课程或讲座,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或国际公认的成就。
4、保证每年能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低于2个月。
服务期任务目标: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硕士生。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面向国家和黑龙江省的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一支较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有关待遇:
提供来校工作的往返路费;提供公寓住房;提供必要的实验及办公条件和团队支持,酬金按实际工作时间1~1.5万元/月标准支付。
二、学科带头人
应聘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
应聘条件:
1、具有稳定的研究领域和学科方向,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高水平的论文或学术成果奖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
2、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能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前沿,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3、教授、博士生导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能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在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学习工作经历。
4、近五年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并被SCI索引论文至少3篇,或被EI索引论文6篇,或被SSCI索引论文1篇,主持并完成一项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并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5、能够胜任核心课程的授课任务。
服务期任务目标:
1、全面负责所聘学科的整体建设工作,并有较大的创新与贡献,完成学校制定的学科建设任务,实现建设目标。
2、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能够团结并带领起一支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开展各项科研、教学工作。
3、面向黑龙江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有效名次)或1项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4、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并被SCI索引论文4篇以上,或被EI索引论文8篇,或被SSCI索引论文1篇。
5、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积极开展指导博士生(含联合培养)、硕士生工作。
有关待遇: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3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15万元;安家费30万元;学校按学科建设考核结果兑现学科建设津贴,工资及其它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提供必要的实验、办公条件和团队支持。
三、优秀博士
应聘条件:
1、具有稳定的研究领域和学科方向,学术思想活跃,能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前沿,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创新性构想。
2、具有211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学习经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学位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年龄原则上40岁以下。
3、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
4、有参与过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近三年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并被SCI、SSCI索引第一作者论文1篇以上,或EI被索引第一作者论文4篇以上。
5、能够胜任核心课程的授课任务。
服务期任务目标:
1、用创新的思维积极支持和参与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
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质量为优良。
3、面向黑龙江和国家需求,在本学科领域积极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主持承担1项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发明专利(有效名次)。
4、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均为第一作者)。
有关待遇: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4—8万元,人文类学科2—4万元;安家费6万元;工资、津贴以及其它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1、工作简历,并说明本人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原件。
3、科研成果、主要论文的佐证材料原件。
4、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五、几点说明
1、对一些新专业或紧缺专业所需要的研究生,学校正常考核接收,不再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
2、对高新技术研究与应用领域的特殊人才可根据实际专门制定政策,具体情况面议。
3、应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除已注明外一般为5年,并根据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学校按年度考核兑现相关待遇。
4、本暂行办法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人才引进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5、本暂行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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