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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学院2007年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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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概况

  贵州民族学院成立于1951年,1959年并入贵州大学。1974年国务院批准恢复,1977年开始招生。贵州民族学院从创办至今已有55年的历史。

  学校坐落在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校园占地面积672273平方米,校舍面积36.2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图书149.7万册(含电子图书41.3万册),有教学用计算机2434台,建有计算机网络中心,并于2002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思想政治工作网站。建有现代技术教育中心,有学术报告厅1个,多媒体教室16个,语音室16个,闭路教学电视台1个,外语调频电台1个。

  贵州民族学院是贵州省唯一的一所综合性民族大学,也是贵州省民族高等教育最重要的基地和培养民族干部的摇篮,是贵州省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学校现设有17个学院,1个系,3个公共课教学部门。有硕士研究生专业6个,普通本科专业42个。学校的学科专业覆盖了文学、史学、法学、管理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工学8大学科门类,其中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校级重点学科8个。

  贵州民族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截止到2006年9月初,已有全日制在校生13428人,加上4000多函授学生,各类学生总数已达18000多人。学校已经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培养多种规格人才的办学体系,建校以来已为全国各地培养输送30000多名各类人才,其中很多已经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各条战线中懂省情、熟民情、素质好、留得住的骨干。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084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864人。有正高职称84名、副高职称235名、中级职称309名。有博士、在读博士、博士后62人,硕士、在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272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管专家7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2002年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委员1人、贵州省十大优秀科技人才1人、贵州省教学名师1人,校学科带头人34人、中青年学术骨干20人。

  学校十分重视科研工作。设有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贵州民族科学研究院、贵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贵州民族经济研究院、西南傩文化研究中心、贵州民族学院水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十五”以来,学校科研工作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共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54项,发表学术论文2000余篇,其中数十篇被国际权威检索刊物SCI、EI收录或引用,独立或合作出版学术专著101部,译著7部,统编教材21部,鉴定和验收科研项目49项,有近百项科研成果先后获省部级成果奖励,另有61项获其他各级各类奖。

  学校一直重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先后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弗雷斯诺分校、韩国祥明大学、韩东大学、善邻大学等国外高校缔结了姊妹学校关系,协议开展互派学者、留学生等工作;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瑞典、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芬兰、新加坡、韩国等国互派学者进修、讲学和学术交流。学校先后接纳外国留学生60余名。

  学校三次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获全国“三五”、“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教育部“四五”普法示范学校、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贵阳市红旗文明单位,连续10年被中宣部、团中央和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大学生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和“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等。

  学校历来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胡锦涛同志、江泽民同志、温家宝同志、李瑞环同志,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同志、杨静仁同志,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司马仪?艾买提同志等都曾先后到校视察。1991年12月25日,时任中央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同志来我校视察,作了“发展民族教育、加强民族团结”的题词,并为我校题写校名。2001年5月17日我校50华诞,江泽民同志又为我校作了“努力发展民族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题词。贵州省历届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都十分重视和关心贵州民族学院的发展,明确提出:“要努力把贵州民族学院办成国内一流的民族大学”;2006年1月21日,贵州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争取国家支持,办好民族学院”。

  学校坚信,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贵州民族学院一定能够建设成为学历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的地方性民族综合大学。

  贵州民族学院2007年专业需求

序号
用人部门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备注
1
建筑工程系 教师
4
建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优先考虑有注册设计师资质者
教师
2
城市规划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优先考虑有国家资质者
教师
1
给排水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优先考虑有实际工作经验者
教师
1
电气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优先考虑有实际工作经验者
教师
2
美术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了解建筑学,有2年以上教龄
教师
2
结构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优先考虑有实际工作经验者
教师
1
园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优先考虑有实际工作经验者
2
公共管理学院 教师
2
行政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4
劳动与社会保障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4
公共事业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
社会发展学院 教师
2
社会工作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人力资源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4
美术学院 教师
2
设计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美术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5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教师
2
概率与数理统计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信息与计算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研究生
博士
 
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
博士
 
6
法学院 教师
1
刑事侦查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可考虑其他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
7
计算机网络中心 教师
3
计算机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软件工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8
经济管理学院 教师
3
经济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金融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3
电子商务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市场营销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9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教师
2
物理化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环境工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药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0
外国语言学院 教师
1
英语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日语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对外汉语教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1
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学院 教师
1
理论物理
研究生
博士
 
教师
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4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2
体育与健康学院 教师
1
人体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体育心理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游泳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3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教师
2
网络技术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多媒体及语音设备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4
文学与传播学院 教师
3
广告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新闻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3
广播电视编导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广播电视新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古代汉语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5
马列主义教学部 教师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民族理论与政策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6
民族文化学院 教师
1
博物馆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民俗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7
旅游学院 教师
2
旅游规划与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旅游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8
音乐舞蹈学院 教师
4
舞蹈表演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舞蹈编导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民族音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艺术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声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作曲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民族特色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钢琴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民族乐器(扬琴)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9
校党委学工部 政治辅导员
5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0
理化实验室 实验人员
5
理化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合计
113
       

  贵州民族学院2007年引进人才优惠待遇规定

  1、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四十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根据需要安排;一万元微机购置费;提供200平方米住房一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十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每月发放岗位补助一万五千元;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2、引进的长江学者,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二十五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根据需要安排;一万元微机购置费;提供160平方米住房一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十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每月发放岗位补助八千元;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3、引进的国家级百千万工程第一层次人才,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十五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根据需要安排;一万元微机购置费;提供140平方米住房一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十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每月发放岗位补助五千元;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4、引进的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十万元安家费;一万元微机购置费;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十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每月发放岗位补助三千元;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学校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落实下列待遇:由省政府分别提供10~30万元、5~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5、引进的博士或博士后,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三万元安家费;二万五千元科研启动费;五千元微机购置费;凭据报销攻读博士期间八千元车旅费;提供博士住房一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十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未评副教授职称的博士(未出站博士后),校内聘任为副教授,享受副教授待遇,已评副教授的,校内聘为教授,享受教授待遇。

  6、引进的硕士,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惠待遇:一万元引进人才费;学校提供住房一间(免房租二年),如学校无法提供住房,则学校在二年内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享受讲师工资待遇(二年)。

  属本措施所引进的人才,必须与学校签订工作服务五年的协议并公证后才能依据本措施享受有关待遇。

  欢迎到贵州民族学院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电话:(0851)3610231、361330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znc.edu.cn
  (学校各方面情况及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均可凭本网址查询)
  E-MAILRSCLJH@SINA100.COMRSC_LJH.STUDENT@SINA.COM
  联系人:梁俊华,吴文明,田铁

  有意者请提供本人简历、毕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外语、普通话过级、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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