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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1.充分认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意义。《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教育工作长期理论和实践发展的经验总结,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充分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坚强决心。各地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抓好落实。
2.正确估价我省教育发展形势。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教育工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到2009年,全省有各级各类学校3023所,在校生109.62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52%,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42%,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城乡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7.14%,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招生职普比例达到47.8∶52.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17%,与全国同步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发展极大提高了全省各族人民的素质,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民族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较为陈旧,学校管理水平总体不高,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能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活,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总体办学质量不高;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严重不足,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为落后,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
3.必须高度重视优先发展教育。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全省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省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决定性意义。未来十年,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把优先发展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首要任务,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着力构建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科学规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努力开创全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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