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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试中心:高考试卷引用文章致谢权利人
2007-12-29  新华网  王秋实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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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考中擅自引用文章并且不署作者名,教育部考试中心接连惹官司。近日,教育部考试中心回应海淀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决定在今后的高考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公开试题中使用相关材料的情况,并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广大考生的名义对相关权利人表示感谢。

  央视记者胡先生的文章被引用后,状告教育部考试中心侵犯著作权。11月28日,海淀法院判决以“对署名的操作方式有其合理性,不构成侵权”为由驳回了胡先生的诉讼请求。但海淀法院同时认为,出于对著作权人的尊重和感谢,教育部考试中心今后可考虑在高考结束后,以发函或致电形式对作者进行相应的告知和感谢。

  案件审结后,海淀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端正对著作权人的态度,做好耐心解释,避免纠纷发生后矛盾不断激化;在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时对著作权人给予必要的尊重,在相关考试结束后以发函或致电等形式向作者进行告知、表示感谢或给予鼓励;此外,与上级主管单位积极协调,就考试试题涉及的著作权问题出台相应的法规,以明确权利义务,停止纷争。

  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介绍,在接到司法建议后,该中心组织人员进行了研究,并出台了相应措施。

  考试中心决定,在今后的高考结束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开试题中使用相关材料的情况,并以该中心和广大考生的名义对权利人表示感谢。另外,考试中心还将建立和完善有关著作权纠纷的协调和处理机制,在纠纷发生后或权利人提出异议时,立即调查,充分沟通,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力争实现友好协商解决。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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