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具备中、高级职称资格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可优先聘任中、高级职务;交流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可以保留。参与过校际交流的教师退休时,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其在当地曾任教的一所学校,为其提供退休管理和服务。
教师是校际交流的主体,怎样引导教师正确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校际交流?教师的利益如何保护?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郑传芳。
记者:怎样引导教师主动参与校际交流?
郑传芳:我们从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出发,认真开展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努力做好顶层设计,科学规范操作,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
解决好教师最关心的问题,是教师积极主动参与交流的保障。我们坚持以教师为本,提出了多种形式建设教师周转房,解决校际交流教师的住房问题,对农村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奖励的政策,保留交流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等。解决好这些基层教师最关心的问题,是切实消除教师疑虑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记者:如何对农村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郑传芳:在全国和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的评选表彰中,我省规定农村教师比例不低于40%;我省还设立了省优秀农村教师奖励基金,每3年评选100名省优秀农村教师,每人奖励1万元,并将其事迹汇编成册。各地在评选表彰中也对农村教师、轮岗交流教师给予倾斜。在职称评聘方面,特别是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我们规定农村教师比例不少于40%,鼓励优秀农村教师脱颖而出。
记者:统一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具体做法是什么?参加校际交流教师职务聘任问题如何解决?
郑传芳:原有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不同学校间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是不同的,城区学校高而农村学校低。统一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即适当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使得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能有更多的中、高级岗位,吸引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我们规定,具备中、高级职称资格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可优先聘任中、高级职务;交流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可以保留。
记者:在校际交流中怎样凸显对教师的人文关怀?
郑传芳:我们在开展校际交流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注意解决教师工作和生活困难贯穿始终。
一是确定合理的交流对象。我省规定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原则上为应交流对象的10%左右;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每届一般3至5年)的校长原则上也要进行交流。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不满6年的教师和任职不满一届的校长,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
二是实施灵活多样的交流形式。交流坚持组织选派与教师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学校的指导性交流、确定部分中高级教师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的岗位竞聘交流、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校际协作交流和个人申请到异校任教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
三是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们在引导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的同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和广覆盖、多形式、高质量的教师全员培训。从2009年开始,我省实施“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5年内对全省农村教师和校长免费轮训一遍,培养一批农村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
四是切实解决教师工作和生活困难。我们规定,因病、孕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可不纳入交流。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参与“二次交流”时,各地要优先考虑其交流意愿。参与过校际交流的教师退休时,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其在当地曾任教的一所学校,为其提供退休管理和服务等。这些措施进一步解决了教师的后顾之忧,凸显了对教师的关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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