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要求:
在校学生食品安全事件须2小时内上报
今日,记者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春季调度会上获悉,全国学生营养办5月4日印发并施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试点学校发生应急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营养办及当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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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初次报告时间限2小时内
《办法》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营养办及同级政府,直至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营养办。
特别重大(I级)或者重大(II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教育部突发共公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和全国学生营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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