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
办法制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各省(区、市)按时出台实施办法,我部定于2015年11月召开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制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5日—6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11月4日下午报到,6日下午离会。
二、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教师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相关处室负责同志2人,教育部相关领导及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湖北省政府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三、其他事项
1. 请江苏、浙江、湖北、重庆、贵州、甘肃6个省(市)作经验交流发言(需制作PPT电脑演示文稿),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发言材料请于11月2日(星期一)11时前发送电子版至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 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填写会议回执,于11月2日(星期一)17时前传真至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时发送电子版。
3. 请与会人员于11月4日下午到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小西湖花园酒店报到(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西湖二路电话:0717-4773888,传真:0717-4818166)。宜昌三峡机场和火车站设有会议志愿者服务处。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湖北省宜昌市教育局 刘老师:13907208564,王老师:13872571406
(2)湖北省教育厅 刘老师:18871856609,江老师:18986213009
(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宋长远 宋磊
电话:010—66096873 66096556;传真:010-66020522
电子邮箱:jiaoshisi@moe.edu.cn
附件:会议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