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省级政策法规 > 福建
关于做好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
2006-03-16    

字体大小:

闽教职成〔2006〕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发挥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引导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有利于他们就业,帮助其家庭脱贫,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在省委统战部的支持下,决定对2006年春季录取到中职学校就学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学费给予资助。现要求各地在寒假期间加大春季招生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滞留在农村的初中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学,努力扩大中职规模,并就做好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06年春季录取到中等职业学校就学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以下称“春季班学生”)

二、接受资助“春季班学生”具备的条件:

      1、父母是当地农民;

      2、2005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家庭子女。

三、资助项目、经费来源及补助金额

     1、资助项目:“春季班学生”2006年学费补助。

      2、资助经费来源:省委统战部筹措专项经费一部分,各设区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多渠道筹措一部分,中职学校对学生学费减免一部分。

     3、补助金额:省级筹措资金按每生不低于500元给予补助,设区市筹措的专项经费也要按每生不低于500元给予补助,除省、市两级补助外,余下的学费由中职学校给予减免。受省资助的学生还有困难的,学校可采取其他助学形式继续帮助其完成学业。

四、资助对象审核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的“春季班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贫困学生到校报到时,随带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困难户农民子女证明,向学校领取“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的农村困难家庭个人申请表”(附件2),填报后交给学校。由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对象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提出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填报“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情况表”(附件3),并将该表一式2份、贫困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享受补助学生的公示情况材料于4月20日前按学籍管理隶属关系上报设区市教育局,由有关设区市教育局会同市扶贫办审核(跨市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五、资金管理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设区市教育局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再确定下拨省补助经费的数量,补助经费直接拨入市教育局专户,设区市教育局收到补助经费后3天内下拨到相关学校。设区市筹措的专项资助资金也应拨入市专户进行管理。

六、对“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1、各校应认真审核,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补助金”真正落实到贫困的学生。

    2、设区市教育局要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相关学校,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

    3、要求相关学校要加强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4、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运作,严格把关,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这项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教育局应汇总上报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情况(见附表4)。省教育厅等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学校和设区市教育局使用“补助经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要给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学生责令退回补助经费,还要严肃批评教育;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名额预分配表
2.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的农村困难家庭个人申请表
3.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情况表
4.设区市资助2005年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情况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doc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