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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20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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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2日)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出发,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所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北京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教育先导发展战略,规划跨世纪发展目标,加速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

  1.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的竞争。知识和人才、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教育在增强综合国力,提高竞争能力上,具有基础性地位。

  在跨世纪的重要历史时刻,加快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施以知识经济为方向、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首都经济发展战略,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的关键性作用。北京作为伟大祖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应当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北京科技、教育的优势,成为国内知识创新和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2.改革开放20年来,北京的教育事业为首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服务中央、服务全国做出了重大贡献。\"教育要优先发展\"正在成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共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日益深入人心。首都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人民群众对接受高质量教育的迫切要求,为北京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艰巨任务相比,北京的教育还存在着不少差距。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结合还不够紧密,教育发展还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和首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条块分割、重复设置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教育思想和观念、教学内容和方法、管理体制和机制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相对陈旧;教育投入不足,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途径有待拓宽,办学的综合效益还不理想。面对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北京教育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

  3.北京市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决定》的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施首都教育先导发展战战略,坚持\"三个面向\",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建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首都现代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教育中心作用,为首都和全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

  实施首都教育先导发展战略,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落实科教兴国型战略,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重要支柱。动员全社会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密切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结合,以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科技、文化、社会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全面提高首都市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北京建设成为两个文明建设的首善之区。

  4.21世纪初北京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要求,到2010年,北京的综合经济实力、社会发展与城市人民生活,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首都的水平。与此相适应,届时北京的教育水平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首都的教育水平。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率先构建起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配套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率先基本实现以建立终身学习制度和进入学习化社会为主要标志的教育现代化。

  一一形成素质教育思想、教育先导发展战略深入人心,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重视教育,教育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占有显著位置,各行各业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并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一素质教育得到全面推进,形成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成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使广大市民成为有较高的道德风尚、文化素质,较强的首都意识、文明习惯的新时代公民。

  一一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有进一步的发展;逐步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到2005年,高等教育的入学率(18岁至22岁)达到40%,2010年达到50%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保持首都人才资源的优势。

  一一充分发挥首都教育对全国的辐射作用和服务作用,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立足北京、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把北京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基地和开放式的教育中心,使教育成为北京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源。

  一一通过大力推进改革,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政府举办与社会力量办学共存的教育格局;建立能满足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紧跟世界科技、经济发展步伐,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内在统一协调发展的首都现代教育体系。

  一一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的教育制度。学校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发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等多种功能,普教、职教、成教各类教育相互衔接与沟通,并以教育网络为依托,构建起覆盖全市的开放教育系统,为各类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多次受教育机会和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初步形成学习化社会。

  5.各类教育的具体目标。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巩固基础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大力推进0岁至3岁幼儿的早期教育,完善以社区为依托、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网,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的质量和水平。在全面达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缩小区县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继续加大政策力度,加快边远山区教育发展,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保持国内领先,争创世界一流。积极扩大普通高中的规模,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示范性高中,有计划地发展综合高中,到2005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达到6:4以上。

  加快发展富有创新能力、办学形式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建设两所世界一流的大学、一批世界知名的大学和一批一流水平的学科;培养、造就一批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高水平的科技、管理人才和一批具有世界科学技术前沿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培育一批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到2005年,全市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0万人。其中,研究生达到12万人,本科生达到36万人,高职高专生达到32万人。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使北京成为全国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的主要基地,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形成开放、灵活、发达、完备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六项工程的实施。构建起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互沟通的\"立交桥\"式教育体制。建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农村和社区成人教育网络。加强对中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培养。扩大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对各类社会成员的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和社会文化教育。全市成人年培训量达到450万人次以上。

  二、以体制、机制、结构改革为重点,深化各项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6.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以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为龙头,通过简政放权,调整和转变职能等措施,建立起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和民办并举;各类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教育规律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主要由区县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进一步加大区县政府对发展规划、师资经费、招生考试、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统筹管理权。完善乡级管理教育的体制,从2000年起,49个边远山区乡镇的教育经费改为主要由区县负责统筹。

  全面理解、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针,改变高等学校单一隶属的传统模式。到2002年,初步建立起中央和北京市两级管理、分工负责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切实落实《高等教育法》赋予高等学校的各项办学自主权。

  加快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促进办学主体和办学形式多样化。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对各类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实现资源优化组合,扩大服务面向,提高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从2000年开始,凡由财政拨款的中专、技术的教育事业费,归口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凡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形式,均可以大胆试验。扩大各种办学体制改革试验的规模和范围。鼓励各类学校与境内外的学校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制定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在学校建设、招生就业、教师培养及管理、利用社会贷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全面提高其办学水平,使社会力量办学成为首都教育新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7.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转换运行机制为核心,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新的学校教职工编制规定,完善定编、定岗管理办法,改变单一固定编制结构,探索建立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相结合、兼职与专职相结合的制度。加大分配改革力度,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从2000年起,逐步推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上岗机制,重实绩、重贡献、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和干部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经过调整和分流,到2005年,北京高等学校的生师比达到14:1以上,中小学按新的编制标准,实现学生与教师的合理配置。

  发挥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机构等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作用,打破行业、地区界限,融通各类教育人才资源,促进多种形式的合理流动和兼职,同时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从2000年开始,学校的富余人员可以交由市和区县两级教育人才交流机构统筹调剂。

  8.加快教育体系结构的调整和改革。在高标准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扩大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的规模,进一步改革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中等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形成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各类教育衔接和沟通,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分段完成学业,打破一次考试定终身及教育分类和学籍归属的限制,为受教育者提供多种选择、多种机会的教育供给。鼓励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既承担学历教育,又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实行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并举,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到2002年,基本构建起人才培养和成长的\"立交桥\"。

  结合首都跨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和北京城市改造与建设规划,制定《北京市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加快北京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市和区县两级政府要分级负责,全面规划本区域内的各类教育布局,充分发挥中央在京教育资源优势,统筹配置教育资源。通过撤并、置换、转让、合作等方式,盘活教育资产,提高办学效益,改善办学条件。

  9.积极进行区域性综合教育改革。市、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大力支持教育改革实验。要在总结西城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海淀教改试验区、昌平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等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教育和当地经济、科技的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一种面向基层、面向农村,有利于提高区域综合实力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更好地发挥教育资源的社会效益。

  建设中关衬科技园区是发展首都经济的重要举措。各类教育要紧密结合园区的发展方向,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和学校布局,积极参与园区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配套服务。

  10.继续深化教学改革,构建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加强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改革教学方法、手段,积极实行启发和讨论式教学,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

  中小学教育要继续开展\"快乐教育\"、\"创造教育\"、\"主体教育\"等教育教学模式的研究和推广,推进小学\"小班化教学\",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使素质教育的根本性要求真正体现在学校一切工作,特别是课堂教学之中。

  高等教育要继续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拓宽专业口径,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在培养大批各类专业人才的同时,注意造就一批拔尖人才。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发新专业、改造传统专业、淘汰陈旧过时的专业,充分结合职业特点,使学生在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的同时,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职业技术能力和职业应变能力。

  11.改革招生考试和质量评价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进一步巩固、完善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高中阶段教育,加大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导下,以区县管理为主、统分结合、多种方式并存的招生考试管理体制和办法。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加强对学生全面质量的考核与评估。改革高中会考制度,实行高中学力社会化认定,允许中等职业学校及社会人员通过会考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加快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改革考试科目、内容及方法。从2000年起,选择部分高校进行春秋两季招生考试试点,2001年起,试行高考自主命题。积极推进部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办法改革试点,部分示范性高中进行毕业生综合质量评价推荐升学试点,探索多种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的途径和机制。

  完善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和机制,实行教育质量年报制度。

  12.改革教育投资体制。在进一步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努力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同时,积极开拓社会各方面向教育投入的渠道。要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资教育;鼓励和吸引金融机构按市场运作机制介入教育的建设和发展;继续鼓励和支持校办产业的发展;改革非义务教育收费办法,实行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进一步加强对城乡教育费附加和有关的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和管理,做到足额征收、合理使用。在按成本比例增加非义务教育收费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教育储蓄、教育保险、教育贷款、贷款助学和奖学金制度。

  深化教育经费管理改革,完善教育拨款办法,充分发挥教育拨款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投入的使用效益。各类公立学校要在核算学生培养综合成本的基础上,核定学校经费预算。非义务教育学校的专项经费采取政府投入和学校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向学生的收费要核定收费项目、制定收费高限,取消高中收费双轨制,严格禁止乱收费。

  制定有关教育投入及教育资产保障的地方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经费增长的计算口径。制定并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鼓励向教育投入的实施办法、对各类教育税费征管及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办法。按照义务教育的责任分工,结合新的财政分税体制方案,实现教育事权和财权的统一。

  13.改革学校后勤管理体制。按照\"政府主导、因校制宜、区域联合、行业联办、加强组织、务求实效\"的方针,积极推进高校后勤改革,逐步将后勤系统从学校行政管理系列中分离出来。通过改组、改制、引进社会服务、区域联合等办法,形成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各类经济实体和社会化的服务产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

  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引入市场机制,分区分片在校园周边兴建100万平方米大学生公寓。以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学生公寓建设和将富余房产改造成学生公寓,以多种方式为社会急需的各类教育特别是名校扩大培养规模创造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推行营养餐工作的意见》(京政发[1999]33号),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落实、学生自愿\"的原则,依靠政府、社会、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营养餐工作。

  三、抓住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启动\"首都教育跨世纪重点建设工程\",为新世纪发展打好基础

  在基本完成\"九五\"期间首都教育十项工程的阶段目标任务后,针对今后一个时期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改革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投入,从2000年至2005年,再组织实施首都教育跨世纪六项重点建设工程。

  14.德育重点建设工程。德育是素质教育最重要的内容,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培养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根据形势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德育观念,遵循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坚持\"整体规划、分层实施\"的原则,加强对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定并实施《北京市大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科学地设计德育内容,确定不同年级学生的德育要求,重视德育课程建设,形成大、中、小学分层递进又相互衔接的德育目标;完善实施办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融合到素质教育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科教学之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开展德育教育,做好网上宣传教育的规划和管理,使网络成为德育工作的一个有效工具;加强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渠道、全方位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进一步落实德育工作责任制,逐年增加对德育工作的投入,健全德育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和效果。

  15.教师队伍重点建设工程。建设高质量的干部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要坚持\"思想、业务、生活待遇\"一起抓的原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为前提,提高教师学历层次为基础,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修养和先进教育理论学习,增强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坚持开展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为核心的师德教育,进一步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水平。

  有计划地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改善教师的知识结构和学缘结构。在办好高等师范院校的同时,鼓励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参与培养师资。加快各类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基础教育的\"百、千、万计划\"、中等职业教育的\"十、百、千计划\"和高等教育\"拔尖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努力造就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发挥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教书育人专家。

  进一步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使教师实际工资收入在本市国民经济十六个行业中居中上水平,教师家庭人均住房标准超过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水平。

  16.教材重点建设工程。课程教材是时代发展水平与社会需要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体现,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和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载体,课程教材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要按照适应时代发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反映中国和世界的优秀文明成果及科学技术创新成果的要求,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体系,调整和改革其它各类教育课程教材体系。

  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教材建设规划,指导各类教育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要加快\"北京市面向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的实施,在2005年前,完成一套面向21世纪的新教材的编写工作。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要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增强学生自主创业意识、提高继续深造能力的要求,设计和调整课程结构,编写一批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具有首都特色的职业教育教材。高等教育要按照各层次教育的目标和大学生基本素质的要求,设计和优化课程体系,推进文理渗透和学科交叉,逐步形成一批内容新、水平高、实用性强的高质量精品教材。

  17.示范性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示范性学校建设是扩大优质教育规模、加速高素质人才培养、带动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性措施。要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硬、软件建设的同时,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一批在全市和全国都具有重要影响和显著特色的示范性、标志性学校。

  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一批通过了\"211工程\"立项审核的高校建成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大学;在规划建设的卫星城中,开辟2个至3个占地面积为8000亩至10000商的高教园区。从1999年开始,连续5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建设60所国家级和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并使其中一批办成全国一流的名校。抓住城市改造和建设的有利时机,进行学制改革试验,在新建住宅小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40所国家级中等职业示范学校和60所市级中等职业骨干学校,并使其中20所逐步建设成为国际上有影响的学校。建设若干所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1所具有现代化水平的特教学校和1座全国一流水平的青少年天文馆。

  18.产学研基地重点建设工程。加强产学研结合,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教育直接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体现。要发挥首都的科技优势,利用首都的雄厚教育资源,制定和实施有力的政策、措施,促进教育和经济、科技的密切结合。积极鼓励北京的高等学校参与\"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的建设。重点支持各学校信息工程、生物工程、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境保护等符合首都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重点建设对首都经济和北京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战略性突破的20个重点、特色学科,10个重点实验室,5个工程(研究)中心。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合作教育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探索,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产学研基地,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参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并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大学科技园和留学生创业园的建设。中等职业教育要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建设好农业、汽车、机械、电子信息等10个现代化专业,并进入国家教育部重点建设的专业行列。 

  19.教育信息化重点建设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加速教育教学手段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要在市、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协调和推动下,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建设与数字北京工程相配套、以首都信息平台为依托、连接北京科技信息网和中国教育科研网的北京教育信息网。2002年前建成教育信息网的骨干网。重视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建立教育软件开发中心、教育信息资源库、远程教育传输中心。全市中小学要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高广大师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强化教师的信息技术全员培训,建设一支熟练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要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机结合,创造出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

  四、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开创首都教育新纪元

  20.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中央《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学习贯彻,并注意同学习邓小平理论和贯彻十五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制定北京市\"十五\"计划与2015年长远规划结合起来,真抓实干,确保中央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做到,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安排年度财政预算、规划城市建设、配备干部和改善职工待遇时,实行\"教育优先\"。市政府成立北京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市科技、教育工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市级领导带头,坚持每人联系一所学校。市、区县每年安排专门会议研究教育改革发展问题,每年为教育办若干实事。

  建立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干部定期考核之中,每三年评选一次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区县。

  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有关决定。市、区县财政、物价部门负责教育经费增长计划的落实;市、区县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和推进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市、区县计划、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和建设投资等问题。

  21.增加教育投入,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经费保证。各级政府要切实依法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继续发挥财政投入是教育投入的主渠道的作用,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从1999年开始,市级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至2个百分点,未来三年内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提高部分主要用于支持首都教育跨世纪重点建设工程和教育体系结构调整等项改革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

  22.依法治教,加强督导,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加快本市有关学前教育、社会力量办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育投入及教育资产保障等方面的立法步伐。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教育机构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意识和水平,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宣传和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认真执行《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23.改革社会用人制度。发挥人事制度对于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导向作用,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开放和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转换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市政府要加强对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劳动制度。全社会都要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

  24.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挥科研兴教的作用。要充分发动教育管理、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者,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围绕各级各类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认真探索教育规律,创新教育理论,以研究成果引导和指导实践,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

     25.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要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教育工作,共同承担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监督保障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市上下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共同努力,切实完成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央《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开创首都教育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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