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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特殊教育:让“特殊”沐浴在阳光下
2016-11-09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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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特殊教育在校生44万。在1.4亿义务教育在校生中,这真是个小群体。但它却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窗口,是衡量国民教育发展水平的风向标,是国家文明程度的最真实反映。”11月8日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马德秀委员提出建议前,先是点明了特殊教育的“特殊”所在。

  意义不小,但目前尚未得到足够的关注和重视。这正是特殊教育目前面临的一大困境。

  从政府层面,重视、支持、行动势在必行。

  在李卫红委员看来,“发展残疾人教育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国家和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完善结构布局,统筹安排推进,并采取特别措施,给予政策倾斜。”她也提出将特教保障水平、特教教师专业化水平等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指标,建立相应奖惩机制,加快相关立法工作等具体建议。

  “有些官员将特殊教育定位为慈善和公益事业,而不是残疾儿童应该享有的权利。认识的偏差导致职责缺位,表现为对本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不到位,对制约特教发展的关键问题缺乏解决的制度安排和有效机制。”王新宪委员摆出当下部分政府官员和特殊教育管理者对特殊教育的不准确理解。

  对此,他建议: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加大权重,加强督导,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强化政府责任,提高政府依法发展特教的意识。

  全国政协常委李和平也从政府角度,提出要在关注重视的前提下,在教育系统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口径特殊教育;在教育系统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建议。

  马德秀委员把发言重点放在对特教教师工作的认识和关注上,“只要政府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就不会是沉重包袱。国家要坚持‘特教特办’,地方要变碎片管理为合作共治,教育、编办、财政、人社和残联等部门形成合力。”

  从社会和民众层面,理解和关心亦迫在眉睫。

  全国政协常委朱永新,吴明、吴国华、秦和、孙惠玲委员等都提到了“融合教育”的问题。但融合教育也首先面临着一个认识困境,正如孙惠玲所讲,“在一所普通学校,45名学生的家长联合写信,要求班里一个特殊孩子退学。”

  “随班就读和融合教育可以教育普通儿童认识生命多样性,内化平等理念,但现在要努力消除对融合教育的观念障碍。”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特教老师身上。朱晓进等多名教育界专家委员提到了特教的核心——教师的问题上。“从事特殊教育的老师越来越少了”,“特教教师缺乏职业成就感”……对特教教师的关注、关爱,提升特教教师的职业信心,也是观念和认识需要“解决”的问题。

  “学会尊重和友爱,让残疾儿童不再被排斥被忽视,而是被接纳被正视,才能让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接受合适的、正确的教育。”也正如多位委员和专家所言,唯有让特殊教育、特殊教育的对象、特殊教育的从业者沐浴在阳光下,“特殊”的生命才能得以舒展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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