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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即将开幕
2011-09-06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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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认同传承,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十几年来,推普周已经成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阵地,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社会语言规范意识、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于9月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鄂尔多斯市举行,闭幕式于9月17日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举行,两地将组织群众集会,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双语诵读活动。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李卫红将出席推普周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教育部相关司局领导将参加推普周系列活动巡视。

  今年5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下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活动的组织开展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确定,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宣传主题是“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要求各地各部门遵循“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的指导思想,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或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强调,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要围绕继承革命传统、诵读红色经典、讴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宣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即将颁发)开展。学校可以结合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深入开展为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寓教于乐,使广大青少年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学知识、长见识、增能力。其他行业和单位可根据推普周宣传主题,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红色经典诵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全国各地方、各行业系统、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在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推普周期间,各地拟开展的活动有:“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教育和万人签名;学生语言文字知识和基本功竞赛;下乡、入户、进社区开展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知识宣传、咨询以及“推普大篷车”活动;经典、特别是红色经典诵读和书写;“推普之星”“推普形象大使”评选,以及相关知识讲座、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

  本届推普周制作了电视公益广告《我和爷爷》和招贴画《诵读经典传承文明》《我和爷爷》。推普周期间,公益广告和招贴画将在各地媒体和基层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今年国家语委组织开展的“中华诵·2011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诵·2011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与推普周相互配合,正火热推进。作为本届推普周配套活动的“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和“全国‘双推’博客微博评比活动”也在推普周前后公布了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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