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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测试顺利完成
2016-05-30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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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的部署要求,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测试工作于5月26日在全国进行并顺利完成。

  此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我国第二次在国家层面开展的教育质量监测,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5个样本县(市、区)6526所中小学的近19.2万名四、八年级学生参加了测试,近6500名中小学校长、七万余名语文、音乐、美术及班主任教师接受了问卷调查。

  本次监测内容包括语文、艺术两个学科领域及学校的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等相关影响因素。其中,对学生艺术学习质量的监测在国际教育质量监测领域也属少见,监测指标和工具采用了演唱电子化测试系统,可进行学生音乐演唱数据采集、数据存储并实现计算机自动评分,既符合国际技术规范、又具有中国本土特色,部分测评理念和方法为国际教育质量监测领域首创。

  为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编发了《2016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2016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演唱测试系统操作手册》以及相关视频材料,并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教育发展水平,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分阶段分层抽取了样本县(市、区),随机抽取了样本校和样本学生。各省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督导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联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地的实施工作方案,组建了视导员队伍,开展了实施业务培训。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测试准备阶段对全国16个省级单位进行了测试准备的专项督导工作,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也对各样本县的测前准备工作进行了多轮巡查与指导,并制定了完善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预案。责任督学全程参与和监督,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认真按照现场测试的程序与规范操作,保证了数据采集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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