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等教育 > 高教新闻
教育部: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2015-05-12  人民网  

字体大小: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意见指出,高校领导任职期间要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同时,将深化高校职员制度改革,加快职业发展、工资待遇等配套政策建设,鼓励行政人员专职从事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现校长的专业化、职业化。

  此前,已有高校推行相关改革。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就曾承诺,在担任校长期间,做到“四个不”:不申报新科研课题,不招新的研究生,不申报任何教学科研奖,个人不申报院士。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也曾明确表示,任期内不申报课题、不带研究生,他还同时要求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等直接与教学科研相关的部门外,其他所有处室负责人一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兼任教授工作。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取消学校行政级别还得迈大步
· 教育部再提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已提5年仍停留于纸面
· 教育部举行2023年年终总结会
·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 教育部等三部门发文:加快实现教育经费统计数字化转型
· 教育部,迎来新司长!
· 教育部任命:张峻峰任中国海洋大学校长
· 教育部,去广西了
· 怀进鹏出席第24届中国国际教育年会全体大会
· 建设数字教育平台!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部署推进会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