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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户籍限制 提供精细服务
2013-08-28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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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破户籍限制 提供精细服务

  ——人社部解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699万,为近年来人数最多的一年,其就业问题备受关注。人社部于5月29日印发了《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以下简称“就业促进计划”),启动九大就业促进措施:实名登记、提供精细化职业指导、广泛收集提供就业信息、提供针对性的创业服务、开展重点就业帮扶、组织就业见习、组织职业培训、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加强劳动权益保护。

  大学生就业事关国家未来,“就业促进计划”一出台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近日,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对“就业促进计划”的九大措施进行了解读。

  打破地域限制

  《通知》规定:“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为其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一措施打破了以往基于户籍制度形成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允许毕业生异地登记、在登记地享受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是“就业促进计划”最大的亮点。这一重大突破,适应了高校毕业生流动性大的特点,突破了现行以户籍为主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

  这位负责人表示,进行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与本地户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扶持,这主要是为了方便高校毕业生异地创业。另外,对于日渐兴起的网络创业模式,“就业促进计划”明确要求各地给予大力支持,目前浙江省已经出台文件将网上创业高校毕业生列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社保补贴政策扶持对象。

  就业信息共享

  “就业促进计划”强调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更好地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全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全国公共招聘网(http://www.cjob.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www.newjobs.com.cn/)上进行查询,并可就近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或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目前,人社部全国公共招聘网已覆盖部本级和全国180家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每天更新发布实时有效岗位数保持在20万条左右,同时通过新浪微博“全国公共招聘网CJOB”实时对外发布,初步实现了招聘信息的全国联网和共享发布。同时,各地结合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网络招聘周”等活动,广泛收集和发布信息,有的结合实际开展一些品牌性的专项招聘活动,有的专门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求举办专场招聘会,还有的地方建立招聘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辖区内招聘信息联网共享,提高毕业生求职效率。

  精细就业服务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的这位负责人强调,实施“就业促进计划”,意在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对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准备活动中。

  对进行了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向其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以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为其开展职业素质测评,还通过应聘指导、模拟面试等方式来帮助其提高求职能力。

  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就业促进计划”要求各地,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对接受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临时性就业岗位,保障其基本生活有着落。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这位负责人强调,越是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越是要旗帜鲜明地促进就业公平,保护劳动者权益。高校毕业生要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和诚信履约意识,一旦本人的合法就业权益遭到侵害,应直接联系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光明日报记者罗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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