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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0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中国教育在线教师招聘 http://teacher.eol.cn 2010-01-11  

关键词: 重庆;西南大学;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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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近5万人。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下,占地9000余亩,是著名的花园式学府。教育学、心理学、农学等是国内优势学科,其中家蚕基因组研究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研究达国内领先水平。学校现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8个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1个硕士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重庆市重点学科,学科涵盖了11个学科门类、42个一级学科。现有专任教师2600余人,专职科研人员300余人,其中教授(研究员)430余人,副教授(副研究员)103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040余人。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20余万人。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与美、英、加、法、德、日、澳、俄、韩、泰、马来西亚等4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和开展科研合作。

  引进人才待遇及资助标准

西南大学全职引进人才待遇及资助标准(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引进对象
引进待遇
购(租)房补贴
安家补贴
科研资助金
人文
社科
自然
科学
杰出人才延揽计划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海外院士
商 议
“千人计划”有关平台人选
商 议
1.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或终身教授
2.国家实验室负责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及工程负责人
3.已在与我校同层次及以上高校受聘为教授一级岗位者
100
100
200
500
1.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
3.国家863、973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负责人
4.曾受聘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者
70-80
40
80
200
1.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中国高校人文社科奖一等奖前二名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助理教授
50-60
30
60
150
1.国家教学名师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学家
4.已在与我校同层次及以上高校受聘为教授二级岗位者
30-40
20
40
100
已在与我校同层次及以上高校受聘为教授三级岗位者
20-25
15
15
40
优秀人才汇聚计划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具有博士学位,并在海外著名大学工作2年以上,科研成果突出者
15-18
12
12
30
1.具有教授职务的博士生导师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10-12
10
10
25
后备人才储备计划 世界前100名大学的博士、博士后
租房补贴标准执行学校规定
8
6
10
海外其他大学的博士、博士后
7
4
6
国内博士、博士后
5
3
5

  备注:

  1. 对成果特别突出的人才,其待遇可面议。引进博士如符合破格评审教授者,其科研资助金可上浮。

  2. 全职引进人才待遇和资助为进校时的一次性待遇和资助,进校后工资、津贴等待遇与校内同类岗位人员一致。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长江学者”等,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3. 未取得教授职务全职引进的人才,如近五年成果达到我校破格评审教授要求,可特聘为教授职务,聘期五年。未取得副教授职务的国内博士,读博期间近三年成果达到我校破格评审副教授要求的,可特聘为副教授,聘期三年。未取得副教授职务的海外博士,可特聘为副教授,聘期三年。

  4. 已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到校后按程序认定其资格;对未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如所在学科我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且符合我校博士生导师增列的规定和条件者,可按程序申请增列。

  5. 对引进的特别优秀的学科专业急需的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其配偶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另文规定),可采取调入、人事代理、临时聘用等方式安置,不符合条件的可自主就业。学校和用人单位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等事宜。

  6.引进的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科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秀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后备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

西南大学柔性引进海外人才待遇标准(单位:人民币万元)

杰出人才延揽计划
优秀人才汇聚计划
国际大奖获得者
海外科学院、工程院、研究院院士
世界一流大学教授或终身教授
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聘期
待遇
月薪
6-8
2.5-5
1.5-2
0.5-1.2
年薪
70-100
30-60
18-25
6-15
成果
奖励
第一单位署名为西南大学的教学科研成果,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奖励。
保险
用人单位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我校工作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每年在我校工作6个月以上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购买大病医疗保险。
交通费
全时在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学校每年原则上报销一次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确有特殊需要者,可报销两次来校工作往返交通费;非全时在校者,每年报销两次来校工作往返交通费,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各报销一次。报销标准参照学校英才工程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报销国际机票标准。
住宿
由用人单位安排在校工作期间的住宿。

  备注:具体标准根据聘期任务以合同形式约定。

西南大学引进学术团队平台建设资助标准

学术团队
引进计划
全职引进团队
(必须有团队带头人1名、方向负责人至少1名、骨干成员至少3名)
柔性引进
团队
团队层次和类型
平台建设资助标准
国家创新研究群体 1.科研资助金,标准为:人文社会科学3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自然科学1000万元;2.提供实验室。 1、团队带头人须是经权威学术组织或有关行政机构认定的高级专家(如院士、著名大学终身教授、IEEE Fellow、长江学者等)。
2.具体资助标准根据聘期任务以合同形式约定。
教育部创新团队 1.科研资助金,标准为:人文社会科学200万元,自然科学700万元;2.提供实验室。
海外创新团队 1.科研资助金,标准为:人文社会科学200万元,自然科学700万元;2.提供实验室。
其他省部级创新团队 资助标准根据其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团队成员组成情况商议。

  备注: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按照“西南大学全职引进人才待遇及资助标准”的相应标准兑现。

  相关规定

  一、需求计划

  2010年教学科研岗位人才需求计划为160名,其中博士比例95%以上。学科建设急需、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不受计划限制。《西南大学2010年教学科研岗位人才需求计划》可在西南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电子版。

  (一)杰出人才延揽计划:重点延揽国外著名大学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其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积极物色推荐符合“千人计划”、“长江学者”、“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等高层次人才计划条件和要求的候选人。

  (二)优秀人才汇聚计划:重点汇聚海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具有海外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海外优秀人才。

  (三)后备人才储备计划:重点储备引进具有发展潜力的海内外著名大学博士。

  (四)学术团队引进计划:积极引进海内外优秀学术团队,重点引进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人才引进和团队培育建设的双向互助作用。

  二、招聘(录)方式

  (一)全职引进的博士及其以上人才实行录用制;

  (二)硕士实行人事代理(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印发西南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校〔2008〕196号))。

  三、招聘(录)要求

  (一)根据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积极引进符合教学科研工作要求、学科建设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积极引进海外博士或博士后。招聘(录)的国内毕业生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一般应就读于“211工程”院校、科学院系统或全国重点专业院校,教育科学、农业科学、生命科学、管理科学等优势学科招聘(录)的国内毕业生一般应毕业于“985工程”院校、科学院系统或全国重点专业院校。

  (三)招录的应届博士一般不超过35岁,教授一般不超过45岁,博导等高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50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引进的特别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55岁。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科研成果突出者可放宽年龄要求。

  (四)严格控制本校毕业生留校,原则上不招聘(录)本校应届毕业生。

  (五)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能熟练运用外国语教学者优先考核聘(录)用。

  四、考核办法

  按照《西南大学招聘(录)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考核中充分发挥同行专家评审作用,注重对拟引进人才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的考察。对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海外人才的考核考察,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尽可能简化程序。

  五、待遇

  对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既可实行全职引进,也可实行柔性引进。引进人才来校后按照《西南大学关于推进人才强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兑现待遇;人才配偶安置办法按照《西南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编:400715

  请应聘者直接与我校相关用人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西南大学2010年教学科研岗位人才需求计划表

  人事处联系方式:
  才业锦:023-68251223  E-mail : caiyejin@swu.edu.cn  
  周 敏:023-68254265  E-mail : zzmm1979@swu.edu.cn 

  荣昌校区联系方式
  刘玉霞:023-46751511   E-mail : zhb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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