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工作实施意见出台,示范高中将拿出1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区县纯初中校和九年义务教育一贯制学校。
据介绍,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区县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推荐和综合素质测评选拔部分初中毕业生进入示范高中。根据学生情况不同,指标分配将考虑均衡,基础相对较弱的学校也应分配到一定指标。
记者从部分区县了解到,各区县的具体名额和分配规则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