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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艺术专业(音乐类)2006年招生简章
http://www.eol.cn2005-12-27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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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周刊回顾 New

  湖南大学是由岳麓书院衍续至今、办学历史悠久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湖南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公元976年的岳麓书院。1903年岳麓书院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十余所国立大学之一。2000年,湖南大学、湖南财经学院合并。千余年来,这里学脉绵延,弦歌不绝,故有“千年学府”之称。

  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文科及艺术学科独具浓厚的文化背景、经济学科富有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设有29个院系,拥有60个本科专业,17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6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重点学科。现有教授、副教授950余人,中科院院士2名,工程院院士2名,双聘院士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8人,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讲座教授1人。有在校学生近30000人。校园占地面积156.5万平方米,学校藏书349万册,实现了光盘检索服务和图书流通的计算机管理。基本建成了设备先进、覆盖面广、功能强大、综合应用的校园计算机网络主干网,并建立了基于校园网的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系统。

  一、招生院系、专业介绍

  广播影视艺术学院

  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是由湖南大学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联合创办的广播影视艺术类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导演谢飞教授。学院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三个本科专业,在籍学生近400人。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良的办学条件。现有专业课教师30余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0人,讲师9人。除学校公共教学设施外,学院建有演播厅、实验剧场、图书音像资料室、音乐教室、形体房、琴房、编辑室、拉片室、表演教室、录音室、声音编辑室等专业教学场地与实验室。 “电视湘军”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拥有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金鹰卡通频道、时尚频道、湖南经济电视台综合频道、都市频道、生活频道,湖南影视、湖南娱乐、湖南公共九个电视频道,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经济、交通、文艺和金鹰“955”五个广播频道以及潇湘电影制片厂。在广播影视艺术专业方面,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场地以及一批广播影视艺术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广播影视艺术人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办学条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为广播影视系统及其他有关部门培养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以及播音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广播电视概论、播音学概论、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即兴口语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大众传播学、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形体、写作基础、艺术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为广播影视系统和其他传媒机构培养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具有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广播电视概论、视听语言、电视摄像艺术、电视剪辑艺术、电视音乐与音响、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文艺、专题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栏目策划、电视采访学、导演基础、写作基础、艺术概论、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等。

  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影视剧制作单位、电影制片厂、电视台、专业剧团培养从事电影、电视剧、戏剧表演,文艺节目主持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表演艺术、台词、声乐艺术、形体艺术、导演基础、艺术概论、大众传播学、音乐作品欣赏、美术作品欣赏、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外戏剧史、中外电影史等。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高考文化考试类别
学制
层次
招生地区
录取批次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
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文化考试
四年
本科
面向全国招生 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
30
表演
20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五周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周岁。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

  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2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到我校所设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函报。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齐以下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退还。

  1.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中学教导处)的介绍信(注明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及同意报考),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报考一个专业需2张、报考两个专业需3张)。

  3.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复试费为220元/人(表演专业三试不收费)。

  4.每个考生限报两个本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领取报名表,报考一个专业填写一式两份报名表,报考两个专业填写一式三份报名表。

  注:考生在初试的面试时还可向考官提供本人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或代表考生某一方面艺术特长的音像制品等。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成绩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要求考生同时取得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考生也应参加该专业联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数学成绩2006年记入高考文化总分。考生可到我校设置的任何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一)时间与地点: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地点

北京

2006年2月8-10日

2006 年2月11-16日

北京电影学院(海淀区西土城4号)

长沙

2006年2月24-26日

2006 年2月27-3月5日

湖南大学(长沙市岳麓山)

  (二)专业初试

  各专业初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

  (1)自我介绍

  (2)朗读指定稿件

  (3)朗读自备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2、广播电视编导

  笔试:

  (1)广播电视节目评析

  (2)命题写作

  3、表演

  (1)自我介绍

  (2)自选朗诵(自选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笑话,时间限3分钟内)

  (3)回答考官提问

  (4)表演(主考教师决定)

  (三)专业复试

  各专业复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

  面试录像:

  (1)朗读指定稿件

  (2)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3)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4)回答考官提问或特长展示

  2、广播电视编导:

  (1)自我介绍

  (2)命题编故事

  (3)特长展示(演唱、演奏、舞蹈等)

  (4)回答考官提问

  3、表演

  复试分为二试和三试两个阶段,二试合格者进入三试。

  二试: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2)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三试:

  (1)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2)艺术特长展示(声乐、舞蹈以外的其他艺术特长)

  (3)口试与录像

  (四)复试结果于2006年3月10日前以信函形式通知考生(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寄发复试通过考生的成绩通知单。

  五、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0+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考虑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2、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六、其他

  1、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将填写高考报名号和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回执在2006年3月29日前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2、学费标准:13000元/人·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

  3、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注明:艺术生报考)。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23067、8823560、8823760

  传    真:0731-8823070

  E-mail: yunz@hnu.cn

  网址: Http://admi.h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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