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站 上海分站 江苏分站 河北分站 四川分站 内蒙古分站 山东分站 山西分站 广东分站 河南分站 湖南分站 湖北分站
研招咨询 高职高专 高考招生 公务员 软件学院 远程教育 专题汇总 大学导航 在线学习
首 页 | 高 考 | 外 语 | 就业求职 | 自 考 | 民 校 | 在职硕士 | 教育装备 | 博 客 | 无线音乐
校 园 | 考 研 | 留 学 | 教师招聘 | 成 考 | 资 格 | IT 培 训 | 教育黄页 | 社 区 | 极速商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家助学贷款专题 > 各地政策 >
安徽: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提高收费
http://www.eol.cn2005-08-10 10:03新华网
页面功能 【我要“揪”错】【打印】【关闭】
  新华网合肥8月8日电(陈婉婉 马静)  安徽省各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今年将保持稳定,该省教育厅规定各地、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

  安徽省各高校今年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保证今秋开学时,大学生们能够面临一个透明公开的收费环境。各高校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学生公寓内的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应由学生自主采购,学校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高校在校内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安徽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近日还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按照国家三部委的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类代收性、服务性收费,对于地方有关部门借各种工作名义向学校收取、摊派费用坚决予以拒绝,同时要建立高校收费资金预算管理体制、收费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告知制度,将各项收费与资助政策要明确让每一位入学新生知晓。

相关链接
广东公布高校收费政策 坚持事前公布原则
广东公布2003年高校收费有关事项
上海交通大学2003年部分学院按学分收费
高校收费:公平与效率辨析
地方高校学生收费应否因“地”而异
福州闽江学院收费标准确定
北京新学期高校收费透明化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级中国本科生学费标准
中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小说/读小说/在线小说
站内搜索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证020165号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