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对于很多人来说或许很陌生,但说到MBA、MPA却是耳熟能详。其实,MBA、MPA正是专业学位中的两种类别。目前,我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学位已达15类。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据了解,在西方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是后高等教育里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职业指向非常明确,就是针对职业要求培养职业领域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从专业学位教育的对象来说,都是工作了一段时间,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明确了自身今后的职业发展领域,从而选择攻读相应的专业学位。
随着各行各业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扩大,专业学位教育正在成为一种潮流。此外,今后的专业学位教育还将逐渐与特定职业(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相结合,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职业学位”,即只有获得这种学位才能进入某一行业从业。
尽管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专业学位的设置,但大多数人对专业学位仍然存在很多疑惑。新闻晨报记者(张智丽 叶蕴华)采访了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蔚风和复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顾云深,请他们比较全面地解析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和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有什么不同?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就研究生的学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的职业指向性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大多只设置硕士一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XX(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