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考体检依据教育部教学〔1998〕6号文件和北京市高招委〔1998〕007号文件《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实施。考生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会诊。
此外,区县指定医院在对学生进行体检的过程中,遇到不易确定的疾病,或需要进一步指导考生选报专业,或涉及招生体检标准以及有关政策等疑难问题后,可以将考生及时转到北京市体检中心进行会诊。北京市体检中心是市卫生局直属医疗机构,是市高招委和市卫生局指定的高招体检终检单位。
2005年,高招体检会诊时间安排在4月8—29日,每周四下午1:30—4:30。考生要持体检医院会诊介绍信和本人学生证,到市体检中心会诊。如果学生证丢失,可在介绍信上贴近期照片,由体检医院盖章证明。
(北京市体检中心地址: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电话:68017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