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体育合格。
2、18岁至24周岁(1987年1月1日前至1981年9月1日出生)的男性考生须通过《上海市公民兵役证》的查验(详见“适令公民就学时查验兵役证”的规定)。
3、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含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三校”毕业生)。
(2)有本市蓝印户口,并须持有本市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者。
(3)父母或本人经人事局批准引进人才的持有上海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者,并须持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者。
(4)非本市常住户口,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并长期在沪借读(须高中一年级以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确有困难,持相应的证明可要求在沪报考,限报部属院校和外省市在沪招生的高校。
父母一方现属上海籍户口;
父母一方原属上海籍户口;
父母双方随工作单位长期在沪工作,该单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属照顾范围的,在沪借读考生;
经批准外地在沪企业的在沪职工子女,高中阶段在沪借读考生。
(5)在上海定居并持有上海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本市户口在外省市借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知青、支内、支边、支疆等),可自由选择参加上海卷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卷高考。凡高中阶段在上海就读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的考生只能参加上海卷高考,不得选考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卷。本人及父母户口长期在上海,高中阶段在外地就读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的考生,只能参加上海卷高考。
5、下列人员不能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18岁至24周岁男性公民未经查验兵役者(外国侨民报名除外)。
凡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报名办法详见《200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实施办法》和《200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
1月25日前 上海应用艺术设计类专业统一专业考试网上报名,1月29日—30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试区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
1月29日 高职(专科)表演类专业统一专业考试在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报名。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和其它艺术院校(专业)专业考试报名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2月中旬前 参加6月份普通高校文化考试的报名工作结束。
其中:1、上海应届高中毕业生2005年1月中旬开始;
2、往届生、三校生、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卷报考艺术院校考生1月16日—18日文化考试报名。
3、其余的往届生、三校生、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卷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即个别报名)日期及安排详见“200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个别报名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和体检安排表”。
3月5日 体育类院校(专业)专业考试报名。
5月上旬 填报高考志愿表
三、报名(填报志愿)地点
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届“三校”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往届高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
四、报名手续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单位(中学、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报名考试费。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所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有本市蓝印户口和本市高中学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借读中学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有本市蓝印户口且在沪毕业的往届高中毕业生在蓝印户口落户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在上海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上海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居住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户口即将回沪的外省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户口手续尚未办妥,可先持家乡工作单位、军转办、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正在办理”的证明,到将落户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在5月31日前仍未落实的,则不能在本市参加高考。
非本市常住户口,允许在沪报考的考生,凭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本市借读中学的证明和父母一方原在上海居住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署)证明,到本市借读中学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报名。另外经批准的外地在沪企业在沪工作的职工子女在沪报考,须由该企业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政府协作办审核,通过市高招办将考生名单下达给借读高中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才准予办理报名手续。其他非本市户口的考生,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本市寄宿制高中和有寄宿条件的中职校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不迁转户口,按上海学生待遇参加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的规定,这些毕业学生的报名在学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办理,允许报名的名单由上海市教委基教处和成职教处分别审定或负责提供。
本市户口,长期在外省市中学借读的考生,一律回沪参加高考。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在此基础上,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报名表反面),写上本人高考报名号、身份证,经本人签字,连同报名表一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