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站 上海分站 江苏分站 河北分站 四川分站 内蒙古分站 山东分站 山西分站 广东分站 河南分站 湖南分站 湖北分站
研招咨询 高职高专 高考招生 公务员 软件学院 远程教育 专题汇总 大学导航 在线学习
首 页 | 高 考 | 外 语 | 校园招聘 | 自 考 | 民 校 | 在职硕士 | 教育装备 | 博 客 | 无线音乐
校 园 | 考 研 | 留 学 | 教师招聘 | 成 考 | 资 格 | IT 培 训 | 教育黄页 | 社 区 | 极速商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政策 > 保送录取 >
中山大学2004年本科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http://www.eol.cn2003-11-28 15:55
页面功能 【我要“揪”错】【打印】【关闭】
各科复习指导 | 模拟试题 | 高考经验 | 高考真题 | 满分作文 | 高考书架
高考电子周刊
    2008年周刊回顾 New

    为正确行使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稳妥推进新形势下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探讨人才选拔新机制,按照教育部对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提出的“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要求,我校2004年将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现将2004年中山大学本科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 中山大学2004年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与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并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统一录取具体办法详见中山大学2004年招生章程。

    二、 为拓宽优秀学生选拔渠道,使在某一学科上确有突出专长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中山大学学习,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投档线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应届考生,若被我校确定为2004年本科自主招生对象,可在其所在省份重点本科线以上实行择优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在省级赛区获得上列科目中之一个学科一等奖或在数学、物理学科获一个二等奖(前50名以上)者;

    2.教育部指定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中的优秀生(年级排名前20%),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信息学奥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项三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有关著作经名师亲笔推荐并经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可者;

    5.在国内或国际上发表了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或论文(限第一作者),经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定者;

    6.经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定的各种专利或发明创造者;

    7.经我校确定的广东省各试点中学中,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各次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名列前茅(所划定的名次根据该中学历年考上重点大学的上线率而定),经所在中学推荐、我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予以确认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应在我校对所在省、区招生计划内填报志愿,原则上优先考虑进入能充分发挥考生专长的专业(尤其是基础学科专业)学习。

    三、 各类考生的优录资格,均须经我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定。有关工作进度与保送生同步。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以上优录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日期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提交有关自荐、中学推荐或某方面权威专家、学者的亲笔推荐书或有关全国性中学生竞赛组织委员会、学术研究机构的推荐材料,填写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推荐表(可从我校招生网上下载)并经所在中学提出推荐意见,附上高中三年原始成绩单及年级名次、模拟考试或重要联考成绩及名次、校级以上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奥赛者要注明获几等奖第几名)。推荐截止日期为2003年12月20日,逾期不受理。

    2.自荐或推荐的考生,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准确无误负责,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优录资格条件及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3.学校将审查自荐与被推荐者的资格,并根据情况组织不同形式的综合测评。经我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定符合要求者,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即取得优录资格。考生必须与我校签署《中山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有关考生名单以及推荐责任人将在我校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zsu.edu.cn)上公布。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优录资格。

    4.经学校考核认定的考生需参加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上,思想政治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我校将在录取开始前向有关省招办提出录取申请,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四、 2004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为80人,招生计划单列。自主招生对象的专业事先确定并与各省当年招生计划同时下达。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上但未达到我校的出档线,即按自主招生计划专业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的出档线,可选择在我校投放该省的招生计划内正常录取并确定专业,不另享受加分待遇,原自主招生计划专业则相应划入该省计划;若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自主招生专业指标将由我校收回作为机动指标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五、 为保证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优录资格条件、操作程序以及录取结果将通过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六、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湖北06年高招二批本科录取院校一志愿投档线
香港高校2006年招生内地本科生信息汇总
澳门高校2006年招生内地本科生信息汇总
自主招生岂能“说你行你就行”
变味的“生源之争”!
我们为何要控制高校招生增长幅度?
一声"谢谢"真的很难?—海大自主招生侧记
自主选拔才能实现大学使命
各校招生方案(专题)
中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小说/读小说/在线小说
站内搜索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证020165号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