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方案》,特拟定2004年此项工作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选拔时间:
我校拟定于在2004年元月举办“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活动,在此活动期间组织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拔类别:
1、省级重点中学中,1-5学期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前列(前列的范围因中学而异,并参考该校近年来考取我校的人数),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2、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学科的省级赛区二等奖的理科特长学生。
3、在文学、历史学、哲学等基础学科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一定特长的文科学生。
4、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5、具有其他特殊才能且成绩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人数:
占招生总规模的5%以内,视生源情况而定,宁缺勿滥。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我校2004年自主招生类别的学生本人,都可以自愿提出申请,从人大招生网下载《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并逐项填写。
2、报名表经所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个人申请书、中学推荐信、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用邮政特快专递于2003年12月20日前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推荐方式以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
五、选拔程序:
1、结合我校学科特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考察学生的平时成绩、特长爱好、专业兴趣和社会工作等各方面情况,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加冬令营。招生办公室将初审合格名单于12月25日后在人大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初审合格学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冬令营的自主选拔测试。测试分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的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资格生所在省市高招办备案。公示期内,接受各方监督。各中学也必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中学、学生本人都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六、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2、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应在我校对其所在省份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在录取时,原则上可在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分数线基础上适当降分录取,最多不超过20分。
3、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应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进行培养,根据高考成绩,原则上优先考虑录取到能充分发挥学生特长的专业学习。
七、联系方式:
网址:www.rdzs.com 电话:010-62511340 传真:010-625153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科研楼A座101室 邮编:100872 收件人:刘老师
八、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