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3年13所独立学院(即二级学院)招收的新生,除了将由二级学院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外(前两年招收的学生仍按当时的规定执行),其收费也有一定的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艺术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制药类和化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独立学院是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这次招生的独立学院包括已获准试办的12所“三独立”二级学院,和一所改制的二级学院,计划录取12000余人。根据有关规定,独立学院在办学和管理方面必须与校本部保持相对独立,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文凭,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