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站 上海分站 江苏分站 河北分站 四川分站 内蒙古分站 山东分站 山西分站 广东分站 河南分站 湖南分站 湖北分站
研招咨询 高职高专 高考招生 公务员 软件学院 远程教育 专题汇总 大学导航 在线学习
首 页 | 高 考 | 外 语 | 就业求职 | 自 考 | 民 校 | 在职硕士 | 教育装备 | 博 客 | 无线音乐
校 园 | 考 研 | 留 学 | 教师招聘 | 成 考 | 资 格 | IT 培 训 | 教育黄页 | 社 区 | 极速商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政策 > 考试制度 >
北京市2003年高考防治“非典”有关规定
http://www.cer.net2003-05-29 10:30
页面功能 【我要“揪”错】【打印】【关闭】

    为保护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由于高考的举办而造成我市“非典”疫情加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考点设置

    1、在疫情发生比较严重的地区和“非典”定点医院附近不得设置高考考点。

    2、各区县要设置普通考点和隔离考点。

    3、每个普通考点须设3个以上备用考场,同时配备6名以上备用监考员。

    4、隔离考点用于高考期间生活在隔离区的考生和处于隔离期但无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的考试。每个隔离考点须设置若干隔离考场。
    隔离考点的监考人员的防护措施参照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调人员现场防护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一级防护要求进行防护。即:穿戴普通工作衣帽(穿白工作服、戴白工作帽)、戴12层—16层棉纱口罩,使用4小时后,消毒更换。每次接触后立即洗手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或快速手消毒(洗必泰醇、新洁尔灭、75%酒精)揉搓1—3分钟。
    各区县须配备用于接送隔离考生的专用车辆。

    二、考场设置

    1、要选择通风条件好、便于人员疏散、清洁卫生的教室作为考场;考试时开窗通风。

    2、普通考点每个考场(包括备用考场)设20个考生座位(多余桌椅移出考场),单人单桌,按4列5行排列,相互间距离不得小于80cm。

    3、普通考点备用考场用于:1、考试当天发现,尚未进入考场有发烧、咳嗽、气喘、呼吸异常等症状并经医疗及卫生防疫人员检查排除为非典患者或疑似人员的考生;2、考试期间需转移的考生。

    4、隔离考点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不超过8名。

    三、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非典”排查

    1、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会同防疫部门认真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非典”排查工作,负责向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发放统一的考前14天健康状况登记卡,由本人每天如实记录体温情况和是否有与“非典”患者或疑似“非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内容。

    2、工作人员凭登记卡上岗,并在每场考试前进行体温测量。工作人员有发烧、咳嗽、气喘、呼吸等异常症状的,不得参加监考及有关工作;考试过程中,工作人员有发烧、咳嗽、气喘、呼吸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更换。

    3、考生:
    ⑴住院期间的“非典”确诊病人或未排除的疑似病人,不允许参加考试。
    ⑵每场考试前须检验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并进行体温检测。拒绝接受检测者不允许参加考试,不准进入考点。对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喘、呼吸异常等症状的考生,须持有医疗机构开具的排除非典的诊断证明;
    ⑶在外地就读的北京籍考生,须在考前14天以前返京,到区县考试机构登记,须提供以下文字材料:1、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当地没有出现“非典”疫情,或证明该生未有与“非典”或“疑似”病人接触史。2、进京时所搭乘交通工具的车次(含火车、长途汽车)、航班;并领取健康状况登记卡,由本人每天如实记录体温情况和是否有与“非典”患者或疑似“非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内容。
    ⑷隔离考点的考生须戴12—16层口罩应试。

    4、体温排查程序:
    ⑴用红外线测温仪排查高温症状人员。将测温仪透镜筒垂直对准被测对象额头中心,并在距离额头15CM以内扳动扳机,对测温仪未鸣响警示音者放行。
    ⑵对测温仪鸣响警示音者,过几分钟后再次进行排查,对未鸣响警示音者放行。
    ⑶对再次排查后仍然鸣响警示音者,要求当即使用玻璃体温计对其进行腋下体温测试。对体温低于38ºC者予以放行。
    ⑷对体温仍高于38ºC者,按紧急处理预案处理。
    ⑸检测须在开考前30分钟完成。

    四、考生答卷处理

    1、普通考点考生答卷按有关考务规定处理。

    2、隔离考点考生答卷单独装袋、单存、单放,专车运送。

    五、紧急处理预案

    1、对考试当天发现、未进入考场、有发烧、咳嗽、气喘、呼吸异常等症状的考生,须经本考点医疗及卫生防疫人员排查。排除为“非典”患者或疑似的考生,立即安排其到备用考场应试;不能排除的应拒绝其进入考点,并通知医疗部门送其就医。

    2、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气喘、呼吸异常等症状的考生,应立即请本考点医疗及卫生防疫人员到现场对其进行疫情排查,同时将其他考生迅速转移至备用考场继续考试;转移过程中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按相关考务规定处理。出现发热、咳嗽、气喘、呼吸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本考点医疗及卫生防疫人员检查排除 “非典”患者或疑似者,留在本考场继续考试,该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按相关考务规定处理;不能排除为“非典”患者或疑似者,应立即通知医疗部门送其就医;如确诊其为“非典”患者或疑似者,取消其继续考试资格,同时迅速将已经转移到备用考场考试的考生转移到隔离考点;本场考试结束后,由区县卫生防疫部门对这些考生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六、考试区域的消毒

    1、考点负责的消毒范围为:本考点普通考场、备用考场、楼道、楼梯、扶手、相关办公室、卫生间等所有考生、监考及工作人员接触的区域。

    2、要求各考点在考试期间对本考点考试区域进行五次消毒。第一次:2003年6月6日完成。第二次 :6月7日上午考试结束后开始,当日下午2:00之前完成。第三次:6月7日下午考试结束后开始实施,当晚完成。第四次:6月8日上午考试结束后开始实施,当日下午2:00之前完成。第五次:6月8日下午考试结束后开始实施,当日完成。
    运送隔离区考生车辆消毒次数和方式由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

    3、各考点负责消毒工作的人员,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培训。

    4、各考试区域使用全市统一指定的过氧乙酸消毒。隔离考场监考教师使用75%医用酒精进行手消毒。
喷洒消毒使用2%过氧乙酸。擦拭消毒使用0.2%过氧乙酸。手消毒使用75%医用酒精。
    消毒用品、用具由经过卫生防疫部门培训的专人负责保管、溶液配制、分发,确保使用安全。

    5、考场消毒程序:    
    第一、三、五次消毒工作程序:
    使用2%过氧乙酸超低容量喷雾,8ml/m³,密闭1小时后,实施充分通风。桌面擦拭消毒:0.2%过氧乙酸擦拭,擦拭30分钟后,以清水擦掉消毒剂。
    注意:消毒剂对呼吸道有刺激,每次消毒后必须充分通风3小时以上,以防止学生受到消毒剂的危害。
    第二、四次消毒工作程序:
    使用 0.2%过氧乙酸擦拭桌面,擦拭30分钟后,以清水擦掉消毒剂。

小说/读小说/在线小说
站内搜索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证020165号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