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华北工学院将从山西、河北、广东、广西、海南5省范围内招收95名国防生。
国防生的录取条件要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生的政审、年龄和身体标准等条件。
国防生入学时要与军队、学校签订协议,在校期间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的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在校期间,国防生除享受普通在校生的一切待遇外,还可享受国防奖学金,北京军区为每人每年5000元,广州军区每人每年4000至6000元。
国防生到部队可在指挥岗位或技术岗位工作,授予副连职中尉军衔,与同期毕业的军校学员享受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