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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招软件工程硕士生的通知
http://www.cer.net2002-03-07 17:57

学位办[2002]25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快软件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步伐,经研究,安排软件工程硕士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一)2002年增招一批软件工程硕士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考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工作人员,原所学专业和年龄不限);

    2.较系统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二、报名工作

    1、考生一般应在报考的学校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要求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的,必须经报考的学校同意,由学校统筹安排。

    考生在报名前须填写《2002年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此表可从www@meng.edu.cn下载,贴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一式二份。

    考生携《报名资格审查表》、有关证件(原件),按照培养单位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报名。

    2、报名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报名采用机读卡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和考生图像信息的方式。

    培养单位将其中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存档;另1份交由考生作为报名资格依据。

    考生报名工作于2002年4月30日前结束。各培养单位务必于5月10日前将报名汇总情况,以及所需试卷数量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gcss@meng.edu.cn.

    三、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科目为数学(甲)、英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共计4门。

    数学和英语入学考试大纲采用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考试大纲及考前辅导教材》和《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考试大纲及考前辅导教材》(修订版)。

    四、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考务工作

    入学考试分全国联考和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两部分。考务工作均由和培养单位自行组织。

    数学(甲)和英语两门考试采取联考方式,委托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有关专家例题和阅卷。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的例题及阅卷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其中专业综合考试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潜在的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试成绩采用与笔试科目相同的计分制计分。专业综合考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科目,其考试成绩不得以其他考试科目和复试成绩代替。

    入学考试时间为:2002年6月1日、2日。6月1日上午英语,下午数学;2日上午专业基础,下午专业综合考试。

    各培养单位务必于6月3日上午10:00之前,将考生的数学、英语考试试卷通过机要寄往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秘书处,邮编100084)。

    五、录取工作

    1、软件工程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划定。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人数由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单位的培养力量自主确定。

    各培养单位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取总人数的10%。

    2、各培养单位录取工作结束后,须将录取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招生报名的基本情况、考试情况和录取划线标准等)和录取名单的数据库软盘(2002年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位报送数据库文件录入及打印输出要求见附件三),于2002年7月底以前递送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gcss@meng.edu.cn)。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对工程硕士研究生生源的质量(包括招收工作中各校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报告分别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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