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艺术类”及“运动训练”考生的术科加试及录取工作,现对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运动训练”、“艺术类”考生的术科加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1、凡参加“运动训练”、“艺术类”专业术科加试的考生,必须提前到考生户籍所在的旗(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类型、身份证号、考生照片及长度为14位的考生号。考生号作为标识考生的唯一关键字段,在办理录取手续、信息查询、上报教育部录取数据时皆以考生号为准。
2、考生号的编排按《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秋季招生考生信息采集方案》中的编排规则执行,考生号的后四位由旗(县、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分配。分配考生号后四位时要与2003年秋季高考考生号统筹考虑,即同一旗(县、区)的考生号的后四位顺序号不能重复。
3、《专业考试准考证》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下发的考生信息采集软件打印,由旗(县、区)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后发放到考生手中,同时要为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校对并签字确认。旗(县、区)招生办公室为艺术类考生办理《专业考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02年12月22日至2002年12月30日,为运动训练考生办理《专业考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03年3月25日至4月1日。
4、上述两类考生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时,同时进行考生信息采集,并按规定缴纳高考报名的有关费用,在2003年高考报名时,艺术类考生不再办理报名及采集信息的手续。专业课加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要在2003年普通高校秋季招生考生报名期间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志愿;加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必改报其他报考类别,在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填报相关类别的志愿即可。运动训练考生如报考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体育专业”,需要在2003年高考报名时重新办理报名和采集信息的有关手续。
5、在采集上述两类考生信息时,运动训练考生的考试类型为“运动训练民族体育”,报考类别按授课语种分别为“汉授体育”和“蒙授体育”。艺术类考生的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参加汉语授课文科类统一考试的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类别为“汉授音乐”和“汉授美术”;参加蒙语授课文科类统一考试的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类别为“蒙授音乐”和“蒙授美术”。参加汉语授课理科类统一考试的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类别为“普通理科”,参加蒙语授课理科类统一考试的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类别为“蒙授理科”。
中等职业职业学校毕业,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本科“美工设计类”的考生参照本办法执行,采集信息时考试类型为“高职班”,报考类别为“美工设计类”。
6、招收“运动训练”、“艺术类”考生的院校,在对考生进行专业术科加试时,需查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是否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对没有《专业考试准考证》的不予安排加试。加试成绩登录时必须含考生号。院校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术科加试成绩时也必须包含考生号。建议使用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7、对于招收“运动训练”考生的院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只需通过院校端软件,提供拟录取考生的考生号,自治区招生办将按批件投档的方式与院校办理录取手续。院校提供的拟录取考生的考生号必须与该考生的《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考生号相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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