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金融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 一、 申请学位的条件: (一)本学年本科毕业生 (二)英语成绩达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英语考试在70分(含)以上者; 2、获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者(五年内有效); 3、参加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及格者; 4、英语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者;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 (三)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70分(含)以上。 (四)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者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二、 各专业学位课程 (一)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 1、 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2、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预算会计) 3、 审计学 (二)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学士): 1、 国际市场营销 2、 市场营销策划 3、 国际商务谈判 (三)金融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1、 金融市场 2、 金融企业会计 3、 国际投资学 (四)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 1、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包括实践) 2、 网络营销与策划(包括实践) 3、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五)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1、 英语(二) 2、 国际经济学 3、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4、 国际运输与保险 三、 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认定: (一) 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者,可直接申请并授予学士学位。 (二) 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不到70分者,在做毕业论文之前可重新参加自学考试本专业的学位课程的考试,以达到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的要求。 (三) 南京经济学院除学位英语课程外,不再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 申请办法 凡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都可以向南京经济学院报名申请。 考生在参加论文答辩时,到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领取《学位申请通知》及《学位申请表》,并交验英语四级证书等有关证件。 1、 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考生于该年的8月20日至9月10日报名申请; 下半年毕业的考生于次年的2月10日至3月1日报名申请。 2、 申请报名地点: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公室 3、 申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准考证,四、六级英语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五、学位评审时间:每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