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教育局、人事局联合下文,对今年入学的大、中专学生的户口迁移和户口管理工作作出新规定。
从2002年起,该市普通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入学手续,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新生入学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而属于大连市生源的农业户口学生,如果本人要求“农转非”,则可凭入学通知书到所在区、市、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暂住人口实行登记管理,不必办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