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综合型、专业化的从事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的新型公务员;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大举措。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试点MPA专业学位的院校之一。学校整合全校力量和资源,依托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行政学、教育学等多种学科的整体优势,运用先进的教学设备和丰富的图书资料,全力创造一流的教学与科研环境,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MPA专业学位点。2001年已招收攻读MPA专业学位学员116名。2002年继续扩大招收攻读MPA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四年以上(1998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及企业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公务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方可报名。
5.非政府部门的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此类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资格审查步骤及报名方法
1、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及大学本科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到西安交通大学MPA中心领取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须经省级人事部门推荐并盖章)到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MPA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02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持经省人事厅(公务员)或考生主管单位(非公务员)和西安交大审验盖章后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和工作证原件、本科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于7月25日至31日到西安交通大学中心二楼理学院会议室摄像、涂信息卡、报名,并交报名费400元整,报名者须准备近期同一底片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3、咨询地点:西安交通大学研招办、西安交通大学MPA中心。
互联网址:www.xjtu.edu.cn ;电话:(029)5275222 2668031 2668329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10月19日—10月20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政治、英语、行政学、管理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比例4:3:3);其中政治理论为面试,其余四门全国联考。
四、录取
由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平时工作、思想政治表现自行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人数,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及课程设置
MPA专业学位实行委托培养方式,并与考生单位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学制三——四年,根据生源情况分为半脱产和业余两种学习方式。
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
英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信息技术及应用、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论、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
2.必修课程:
组织行为与发展、公共预算与财政、人力资源管理与发展 。
3.选修课程:
地方政府管理、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电子政务、卫生管理与政策、社会保障、管理沟通、领导学、管理哲学、公共项目评价、绩效测量等。
4.专业社会实践
课程学习完成后到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以及部分大中型企业参与管理实践,实践单位由MPA中心、学员及有关方面共同商定。
六、学位授予
学员在西安交通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后,回原单位完成论文工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MPA专业学位。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导师制。
七、其它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