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包公故里、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创建于1955年、前身是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合肥师范学院。
学校校园占地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00余万元。建有计算机、语音、教师技能训练3个公共教学实验中心和10个综合实验室。馆藏各类图书106万册中外文期刊131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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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长期以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形成了以人文学科、理学为主干,师范与非师范教育并举的学科专业架构。设有中文、政法、教育、经济、外语、美术、音乐、教学、化学化工、生命科学、物理与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系和体育、大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3个公共基础课教学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30个,全日制在校生8300多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56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10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0人、硕士学位教师206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7人,省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国家和省优秀教师11人;兼任省内重点高校博导、硕导12人。学院聘有常年外箱教师7人。
学院现有古籍、中国诗学、基础数学、配位化学、徽派版画艺术、翻译、教育科学、教师教育8个研究所,在中国诗学、距离几何、古籍整理等方面研究,国内具有比较优势;外国教育史、配位化学方面研究处于省内领先水平。2005年以来,学院承担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221项,其中国家和省级奖励13项。获艺术作品奖15项。教师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517篇,其中,国外期刊与中文核心期刊672篇,被SCI、EI收录论文149篇,被美国《数学评论》和《化学文摘》收录论文87篇。出版专著、教材91部。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学院主办的《中学数学教学》被中宣部评为全国优秀科技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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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是我省重要的教师教育基地,是全省基础教育师训、干训主要基地和课程改革主要专家单位,是我省中学数学、物理学科国家级培训者训基地。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均挂设于我院。
学院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A1类)资格”,1985年起即与美国英语学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先后聘请外籍教师330余人次来院任教;同时与其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办学与校际交流关系。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2.18%﹑97.5%和98%,并先后三次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2007年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院重视育人环境建设,2005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连续荣获安徽省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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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主页:www.hf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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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岗位需求数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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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
教辅 |
管理 | ||||
| 中文系 |
1 |
汉语言文字学(中古近代汉语词汇方向) |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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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现代汉语(词汇或语用方向) |
博士 |
||||
|
1 |
中国古代文学 (先秦两汉或魏晋南北朝文学方向) |
博士 |
||||
|
1 |
中国古代文学(元明清文学方向) |
博士 |
||||
| 政法与管理系 |
1 |
西方哲学 |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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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人力资源管理 |
博士 |
||||
| 经济系 |
1 |
国际贸易 |
博士或硕士 |
|||
|
1 |
会计学 |
博士或硕士 |
||||
|
1 |
市场营销 |
博士或硕士 |
||||
|
1 |
金融学 |
博士或硕士 |
||||
| 外语系 |
2 |
二语习得 |
博士或硕士 |
|||
|
2 |
英美文学 | |||||
| 教育系 |
1 |
教育学类(外国教育史专业) |
博士 |
硕士阶段为全日制研究生 | ||
|
1 |
心理学 |
博士 | ||||
| 美术系 |
3 |
动画 |
硕士 |
其中一为游戏引擎专业 | ||
|
2 |
环境艺术 |
硕士及以上 |
||||
|
1 |
美术史论 |
硕士及以上 |
||||
| 音乐系 |
1 |
舞蹈 |
硕士 |
|||
|
1 |
钢琴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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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器乐(古筝) |
硕士 |
调配 | |||
|
1 |
电脑音乐制作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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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系 |
2 |
基础数学 |
博士 |
|||
|
1 |
基础数学 |
硕士及以上 |
调配:副高以上,40岁以下 | |||
|
1 |
统计学 |
硕士及以上 |
调配:副高以上,40岁以下 | |||
| 生命科学系 |
1 |
植物学(分类) |
博士 |
|||
|
1 |
生物 |
博士 |
实验教学 | |||
|
1 |
生物 |
硕士及以上 |
实验 | |||
| 化学化工系 |
1 |
物理化学 |
博士 |
|||
|
1 |
无机材料 |
博士 |
||||
|
1 |
化学工程 |
博士 |
||||
|
1 |
化学 |
硕士及以上 |
实验课教师 | |||
| 物理与电子工程系 |
3 |
电子科学技术 |
博士或硕士 |
|||
|
2 |
通信工程 | |||||
|
1 |
物理教材教法 |
硕士及以上 |
||||
|
2 |
物理/电子各一 |
硕士及以上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嵌入式系统工程 |
博士或硕士 (三年制) |
|||
|
1 |
软件工程 | |||||
|
1 |
网络与通信工程 |
硕士 |
||||
|
1 |
计算机应用 |
硕士 |
实验教师 | |||
| 体育教学部 |
1 |
体育专业(综合侧重羽毛球) |
硕士 |
本科应为体育专业 | ||
|
1 |
体育专业(综合侧重足球) |
硕士 |
本科应为体育专业 | |||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1 |
电子信息类 |
硕士及以上 |
兼设备维护 | ||
|
1 |
硕士及以上 | |||||
| 大学英语教学部 |
4 |
英语语言文学 |
硕士及以上 |
|||
| 图书馆 |
1 |
计算机或电子信息类 |
硕士 |
|||
|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
1 |
临床医学 |
硕士 |
|||
| 财务处 |
1 |
会计学 |
硕士 |
|||
| 辅导员 |
2 |
经济、美术 |
硕士 |
|||
|
合计 |
52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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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硕士毕业生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内外重点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本科,本科和硕士专业要相关;
2、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博士住房补贴:一般专业2万;紧缺专业4万;紧缺专业且条件突出者待遇面议,由学院确定;
4、调配教授、副教授:按《合肥师范学院关于引进急需人才待遇的暂行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和《合肥师范学院2007-2010年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经党委研究,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引进对象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50周岁以下);
(二)教授(50周岁以下);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45周岁以下);
(四)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
(五)博士毕业研究生(35周岁以下)。
以上人员中,科研特别突出、在科技开发应用或社科对策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急需人才的学科专业
引进急需人才的学科门类主要有:中文、英语、数学、物理、生物、化学、美术(重点是艺术设计、动漫)、音乐、电子通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经济等。
三、引进急需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
(三)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其中:
教授:A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重大项目主持人。
B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省高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级教学名师;科研特别突出。
C类:其他教授。
副教授:A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具有博士学位。
B类: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且科研特别突出。
(四)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来院三年内,能满足下列条件:
教授:A类:领衔组建学科建设团队并初见成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在主持研制、开发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方面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在国家级重点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
B类:领衔组建学科建设团队并初见成效或在学科建设团队中起骨干作用;主持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在主持研制、开发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方面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公开发表论文5篇,其中国家重点学术刊物3篇。
C类:参与组建学科建设团队或在学科建设团队中起骨干作用;主持省级科研项目或厅级重点项目1项;公开发表论文5篇,其中国家重点学术刊物2篇。
副教授:A类:主持省级科研项目1项;公开发表论文4篇,其中国家重点学术刊物2篇。
B类:主持厅级项目2项;公开发表论文4篇,其中国家重点学术刊物1篇。
博士毕业研究生:主持厅级项目1项;公开发表论文3篇,其中国家重点学术刊物1篇。
(五)普通本科院校在职教师;
(六)身体健康。
四、优惠待遇
对引进的急需人才,学院在一次性住房补贴、科研资助费和配偶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下列优惠待遇:
(一)教授
1、一次性住房补贴
(1)A类教授,50万元;
(2)B类教授,30万元;
(3)C类教授,20万元。
一次性住房补贴,用于面向社会购房和安置,8年(夫妻同调的为10年)服务期满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
归个人所有。特殊需要的教授,待遇还可以适当提高。
2、科研资助费(含实验室建设费)
(1)A类教授,工科20万元,理科15万元,文科10万元;
(2)B类教授,工科10万元,理科6万元,文科3万元;
(3)C类教授,工科3万元,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3、配偶工作安排
夫妻两地分居(不含合肥市及三县),其配偶符合省教育厅、人事厅规定的调入条件者,可随调至我院安排适当工作;不符合调入条件者,学院可优先照顾安排适当的临时工作。
(二)副教授和博士学位人员
1、一次性住房补贴
(1)A类副教授,10万元;
(2)B类副教授,6万元;
(3)急需专业的博士,4--10万元;一般专业的博士2万元。博士在一年内晋升为教授的,住房补贴按C类教授标准执行。
一次性住房补贴,用于面向社会购房和安置,8年(夫妻同调的为10年)服务期满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2、科研资助费
博士:理工科3万元、文科2万元。
3、配偶工作安排
A类副教授,夫妻两地分居(不含合肥市及三县),其配偶符合省教育厅、人事厅规定的调入条件者,可随调至我院安排适当工作;不符合调入条件者,学院可优先照顾安排适当的临时工作。
五、引进人才过程中遇本规定未涉及的情况和问题,由学院研究决定。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院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根据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7〕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省属高等学校进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人〔200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进人程序,严把进人质量关,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考核对象
考试考核对象为纳入当年进人计划的应聘来院工作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考试考核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考试考核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须经党委研究决定。
(二)遵循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三)考试考核工作有计划、分批次进行,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集中组织1―2次。
(四)实行差额考核办法,除特殊专业外,每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应达到一定差额。
(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试者有亲属或同学、朋友关系的工作人员和有关专家,一律回避。
三、组织领导
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考试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具体事宜。
四、考试考核程序
(一)确定进人计划。从实际需要出发,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院党委研究确定进人计划,报教育厅、人事厅核准。
(二)发布进人信息。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多种途径,对外发布招聘的范围、对象、岗位、人数、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及报名时间、考试考核时间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求职简历、学习成绩登记表、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等材料到人事处报名。应聘人员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通知所在学校。
2、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严格筛选。
3、报考同一类型岗位的,如专职学生辅导员,须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和统一考试考核。
4、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之比一般不少于3:1,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博士或个别特殊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面试、笔试、试讲、科研能力考核、实验技能考核等环节。
1、面试
根据拟聘岗位的特点,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面试设面试考查组。考查组一般5-7人,由院领导、人事处、纪委和招聘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单位领导以及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定成绩,面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2、笔试
应聘管理服务、辅导员以及教辅岗位的应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与业务素质。
笔试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安排在1-6月间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笔试时间可临时调整。
笔试由人事处会同各招聘单位命题、阅卷。
3、试讲:应聘教师和实验岗位的,应进行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学仪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对授课内容的理解与把握等方面情况。
试讲设试讲考查组。考查组一般7-9人,由1-2名教学委员会委员、2名同专业讲师以上任课教师以及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系党政领导等组成。
试讲同时,对应聘者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和评分。
4、实验技能:应聘实验岗位的,应进行实验技能考查。实验技能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动手能力和对课堂实验的理解与把握。实验考查组一般5-7人,由人事处、教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以及系领导与2名教师等组成。
经过上述考试考核,应聘者成绩按一定的权重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环节成绩权重为:
教学岗位:面试占20%,试讲占50%,科研能力占30%。
实验岗位:面试占20%,试讲占30%,实验技能占50%。
管理服务、辅导员、教辅岗位:面试占40%,笔试占60%。
上述各环节成绩均应不低于各分值的70%。
(五)确定初步人选。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拟录用人选。如有因体检等原因落选的,按照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六)体检。对初步拟录用人选进行统一体检,一次进行,体检安排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另行安排体检,也不再安排新的考试考核。
(七)签订院内协议。毕业生与学院签订院内就业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与毕业生所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违反者须按照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八)审批决定。人事处审核后,将材料报院领导审批。
(九)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生自行办理派遣和报到手续。
(十)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五、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本暂行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院行〔2007〕38号)
附件:1.新进毕业生面试评分表
2.新进毕业生试讲评分表
3.新进毕业生科研能力评分表
4.新进实验人员实验技能评分表
5.新进毕业生综合成绩表
学院主页:www.hftc.edu.cn
联系电话:0551-2836150
联系人:赵老师
简历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230061
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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